有陣子ptt很流行訟棍釣魚,故意激怒鄉民,回文罵人千萬小心不要指名道姓。回到主題,這篇裡面誰中邪,其實很明顯,就是拍影片的人,明明還不到紅燈就停車妨礙其他人行進,其他人要閃過他不幸壓到雙白實線很倒霉,沒壓到就沒事了。
A-MING wrote:檢舉理由為跨雙白線...(恕刪) 今天法規就是在那裡,該不該受罰,不是你我說了算既然法規明訂在那邊,違規了,就是違規了沒有因為這個違規不影響他人,還是說微乎其微那這樣定法規要做什麼?只要是違規,無論多大多小,就是違規就連我看到小朋友在馬路上嬉戲,我也會檢舉!
a3214000 wrote:不要無聊亂檢舉別人...(恕刪) 法規沒有那種得饒人處且饒人的模糊空間!難道違規停車被開單還是被拖吊,你可以跟警察講說我只是下車買個東西,又沒有擋到人沒有發生事故,所以別開單?既然法規會明文規定,就表示這樣的行為具有風險,所以在沒有發生事故之前就有所防範一旦違規被開罰,這是警惕,如果萬一哪一天因為這樣而發生事故,就不是被檢舉被開罰繳錢可以了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