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交通法規是非常嚴謹的,一般人在路上行車很難不違規.
違規當然有分嚴重(闖紅燈跟酒駕就屬於嚴重違規),不過也有
輕度違規(車牌污損,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簡單的舉例,變換
車道要打方向登,不過路上看到野狗衝出你是先打方向燈再變
換車道還是直覺反應先變換? 在這個人人都裝行車紀錄器的
年代,很快你就有紅單了.
老實說若警方認真執行民眾自行收証檢舉,甚至發放獎金鼓勵,
以後在路上行車會跟打仗一樣恐怖,出個門買個便當結果有三張
罰單......這跟文化大革命紅衛兵時代老實說頗像,若要談正義
都是對的,只是這次你是以正義鬥爭別人,我想很快你就變成被鬥
爭的對象.
對錯其實沒什麼好談的,闖紅燈當然不對,不過發文在討論警方楚理
態度,我是認為在這個科技時代變化下警方應該還沒準備好如何對應
,人民其實也還沒有準備好.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