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北二高嘉義路段,被一台轎車連續緊跟在我車子後面(距離大概只有1-1.5公尺)
當時我在【中間車道】,車流並不多(車速可以維持到110公里;我的車速也維持在表速約110-115km/hr左右)。
在這樣的車速之下,它如此的緊跟實在是非常危險,也非常地挑臖!若我前方的車子緊急煞車,勢必一定會引發連環追撞(我車子裡還有長輩;車內的長輩也被那個駕駛嚇壞了)
我當時一發現這台車連續緊貼,當下連踩幾次煞車(減速,但是並【非點放】,而是【連續地】輕踩住煞車),警示他,但是他依然挑臖地以這麼近的超短距離緊跟著我,於是我再次打雙黃燈,告知他距離太近(當時他若想飆更快超越我,覺得我時速110KM還太慢,旁邊超車道完全沒有車,他大可以超越我)
但是這台車依然故我,近距離貼著我的車子,在怎麼甩都沒有用的情況下,我在非常生氣的情況下換車道,超到該車的尾端狂按它喇叭(先聲明,我的EQ應該更高,不應該這樣反應),他才停止貼著我的車,以時速90公里的時速換到外側車道閃人,後來過收費站時,因為他有裝ETC(我沒有),在過收費站後狂閃而去。
我想請教大家,遇到這樣的危險駕駛行為時,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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