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逼車)", 還有啥選項可以檢舉

請問各位檢舉大神...
我剛剛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除了檢舉 "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逼車)"
還有哪個選項可以檢舉?
謝謝感恩

https://tvrs.ntpd.gov.tw/Home/Report_Add

43條不會過,警察會跟你說沒有連續行為不予舉發。
45條的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現在無法檢舉了。
可以說是無敵狀態,邁向交通地獄。
atoss888
其實開版的只要鬆個油門讓它進來內線順暢, 外線也順順的, 幹嘛要急著加速? 這讓我想到開在高速公路上我的前車低於車流慢慢龜, 等到我變換車道他就急急忙忙加速關門...有意義嗎....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參考看看
gamli wrote:
請問各位檢舉大神.....(恕刪)

這車有怎樣嗎?

看起來只是遇到叉路, 不靠右不行
Bookwarm
一看就是老投機崽,而且早就知道要上關渡橋前哪邊有雙白線,在那之前硬插。也知道硬插很難舉發,警察通常會不舉.......發
空殼椰子
看來樓主常做這種事情哦,看不出來問題在哪?
這種我會讓。
楓~秋之回憶
明顯就是投機仔,不想排隊;就算不是投機仔開車習慣也很差,不做好行車規劃,突然插入排隊中車陣。贊成樓主檢舉。
Ja100cky
殺破狼~丹 如果有人願意贊助修車費/官司費/賠償費 我可以不讓直直給他擦下去
這還好吧!我看是正常行中會遇到的狀況!樓主要檢舉甚麼?這麼玻璃心還是少出門算了!
楓~秋之回憶
明顯就是投機仔,不想排隊;就算不是投機仔開車習慣也很差,不做好行車規劃,突然插入排隊中車陣。贊成樓主檢舉。
Taiwan Nice
我認為就算是不熟悉道路導致需要插入人家的車道,也要先禮讓車道上的車,而不是硬擠吧!?而且看該車車主有施打方向燈,代表早就知道要右轉了(右轉要到"最"外側車道),應該是投機機率比較高。
這是插隊違規行為,但現在非開放民眾檢舉項目。而且,這種通常要配合後鏡頭,證明目前車道是排隊狀態,才能指明該車違規。
結論:它是垃圾無誤,但是受害者目前無法拿它怎樣。
skycity51
插隊可以檢舉,但條件太嚴格
這還好吧!
就是道路設計太爛。
樓主是玻璃心嗎
skycity51
這是排隊車陣中插隊。
楓~秋之回憶
明顯就是投機仔,不想排隊;就算不是投機仔開車習慣也很差,不做好行車規劃,突然插入排隊中車陣。贊成樓主檢舉。
不想讓,

開車路線錯了!
gamli wrote:
"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逼車)"


這一條很不容易舉發

除非逼車行為很明顯或是有上新聞

不然通常不輕易舉發第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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