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教學,違停報案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更新2023.2.24)
親愛的民眾您好,違停報案需要注意什麼事項,建議參照此SOP:
違停報警後遇到警察不開單 或 其他違法情事
請 報警 錄影 求證 投訴 公審 告發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095665
2025年交通違檢舉教學,站內教學連結

▲▲▲2025最新的站內教學文▲▲▲




❶【報警】#未來會常用 #非常重要
只驅離是常態:一定要錄影全程,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
➤110報案 #免費
➤簡訊報案,各縣市號碼不同 #也是免費
➤防止怠惰執法,一定要錄影全程,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
➤警察留言:非常重視、加強巡邏取締、立即派員處理 #聽聽就好
⚠️簡訊報案=110 #不建議打派出所電話
⚠️警察30分鐘未到場,請打110投訴
⚠️警察不開單,請錄影,並打110投訴
⚠️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錄音、錄影非常重要
⚠️錄影過程,可能遭遇民眾暴力,建議配備辣椒水

❷【報案風險】
員警可能會打來問你:
「車牌幾號?」、「 車輛還在嗎?」、「你現在去現場」
「你人有在現場嗎?」、「你有記對方車牌嗎?」「你現在去現場」
「我們到場沒看到車子耶! 可以請你來一趟派出所嗎? 」
「有排放整齊」、「沒畫線,我們聯絡車主看看」
「開了會有問題」、「沒紅線,原則都是勸導」
「你再這樣亂報,我要用社維法辦你喔!」
「整個市區都這樣停阿!! 你是要報整個市區嗎?」
「假日警力比較不足,可能要慢一點到」
 (會打給民眾,通常都是要嚇唬新人沒報案歷練)
⚠️報案最大風險,號碼可能被洩漏
⚠️隱藏號碼可能半夜 或 隨時會打來
⚠️警察打來可以不要接,沒規定要接。接了就要有心理準備:你好我 是派出所員警~~~.......
⚠️是否要報案請自行斟酌;或尋求其他替代方案,簡訊服務業者之類

❸【警察經常不會執法的項目】
這幾項警察經常不會開單......會考試不會做事
1. 道交第12條,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
 (良好車輛,不拖吊,推給環保說是報廢車)
 (變相給與7天福利、登載不實、圖利車主)
2. 道交第32條,行駛於道路上之動力機械,如堆高機、耕田機,
 重罪罰3000起跳,卻沒見警察抓過
3. 道交第53條,車輛沒有在停止線以前的畫面就不會開單
 (機車待轉區預備可闖;黃燈時先過線卡位前方預備可闖。
 2種都可以闖紅燈?)

4. 這些沒紅線,警察就變不會執法,順便說高速公路也沒紅線
 道交第55條第1項第1款,橋樑、隧道
 道交第55條第1項第2款,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3款,消防栓10公尺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5款,妨礙通行處所停車(一定碰過警察唬你,所以我用紅字標記)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6款,逆向停車 (一定碰過警察唬你,所以我用紅字標記)

 (安全規則第95條第1項: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
 (安全規則第112條第2項:汽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
 (交路字第1010036178號函:綜上所述,沒有分向線也是要靠右停車)
5. 道交第82條,馬路設攤、擺放植栽盆栽
 (違規設攤直接1200,可是多數警察都是勸導)
6. 道交第84條,社維法第70條,縱放動物、馬路上有動物(有人飼養)
⚠️遇到上述案例警察不開單可打110投訴
⚠️道交動物可勸導、社維法,則看警察心證
7.未達路口中心處左轉、提前轉彎、騎樓設攤

❹【警察到違停現場常見做法】
1. 挨家挨戶敲門找車主,且不開單(車主不在場就是要拍照、放白單)
2. 鳴笛等車主現身開走,且不開單(車主現身就是改成現場開立)
3. 打電話給車主通知移車(當自己是保全)
4. 騙你說細則第12條可以勸導
 (勸導要寫勸導單,且很多事實不得勸導)
5. 有拍照,沒放白單,警政署規定要白單
⚠️白單=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

❺【申訴管道】
一定要報案、要有心理準備都是罐頭行政懲處
1. 110申訴 (即時性申訴,通常幾天內,分局督察組會主動聯繫你)
2. 署長信箱(地址選填)
3. 內政部信箱
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選填) (有案例是員警遭移送地檢署)
5. 市政信箱督察組
6. 爆料開頭FB社團
7. 各大粉專

❻【地檢署告發】
民眾報案違停,警察可能涉及的法常見如下
【刑法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
勤指如果明知為不實但還是登載,勤指的人涉嫌213條
【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員警明知不實事項回報給勤指,員警涉嫌214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
略...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略
四、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五、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
【舉例】
✅沒到場,卻跟勤指說有到、或有開單。
✅沒開單、沒拍照,卻跟勤指說有開單。
✅無牌良好車,實際沒拖走,回覆勤指說拖走了。
✅無牌車報案,警察來直接讓人開走。
✅違停驅離、攤販違規設攤驅離,依法是不能驅離。
✅多次同地點或同警察或同派出所,違停不開單。因可能是警察或派出所熟識人員,故不開單。此案須長期蒐證
針對攤販驅離的動作已有警察被民眾告 https://reurl.cc/oZbXpq

詳細對警察告發:站內網址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71&t=5667472



如果經由以上6個程序,並實際施行,還不能改善違停,那就加入違停。
一起建立台灣違停大時代,寫下違停歷史的新頁。


【QA特別篇】
Q:如何確認警察有開、開了什麼? A:現場錄影,初步打110去問。沒開卻,說有開幾件了,罪證確鑿,請去地檢署提告。(詳細可寫警政署信箱去問開了什麼項目)
Q:什麼停車不能檢舉? A:紅黃線、黃網、人行道、騎樓、逆向、斑馬線、快慢車道、國道、隧道、橋梁、遮蔽標誌。以上的停車都不能檢舉
Q:警察違規可檢舉嗎? A:駐地、沒閃燈、沒鳴笛,都可以檢舉 (若錯請糾正)
Q:安全的報案方式,防打回、號碼暴露,方式有? A:購買他人的預付卡再簡訊報案,或買簡訊業者的服務。
Q:如何清單、預約、系統化、分類,管理報案地點? A:買簡訊業者的服務
Q:警察處理民眾檢舉案件,時效性? 處理民眾檢舉違反道交執行要點第6一個月內查處、道教第90-1條,超過三個月不能製單。警察獎懲7-1-1可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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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參考法規、函示、解釋❱
擺放盆栽侵佔道路或國有地;開單罰900,警察直接讓駕駛離開。因而獲得利益 就符合要件:刑法131條
違停變成臨停: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
勸導要開單:細則第12條第3項
勸導免開單條件:細則第12條第 5 項,但常常被警察濫用每個都無法當場執行勸導程序
停車靠右規定:交通部101.11.08.交路字第1010036178號函
闖紅燈定義1:交通部82.04.22.交路字第009811號函
闖紅燈定義2: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闖紅燈定義3:路交字第1095008804號函,網路確定查不到
停車臨停:交通部 109.11.23. 交路字第1090014922號函
4465
1352

開單流程SOP: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故意不執法,是否構成圖利 ? 日後補充 法條、判決案例

110報案、簡訊報案一定會很常用到,內容持續更新
0430修法施行後,民眾檢舉項目剩下什麼?
其他非民眾能檢舉項目的違規,請報案、並開啟錄影、耐心等警察到場


檢舉教學,違停報案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檢舉教學,違停報案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報警沒用怎辦? SOP
1.錄影:違規事證明確。或加上有警察不作為事實。 ★重要
2.報警:讓勤指中心有一個明確的案件進入110系統,立案、派案、結案等...。
3.求證:確認勤指中心,收到員警回覆的結果是什麼? ★這很重要★非常重要★
4.公審:將嚴重違法影片公開,至社群平台、臉書、記者媒體
5.告發:公審若無效,可至地檢署告發警察,是民眾最後且唯一公正的手段。

●執行上述後,警察做為再不改善,你就好自為之,小心路上行走或行駛的安全,反正多數違規你也不能檢舉了,只能報警囉。

●至於又再報警,警界的老鼠屎、米蟲還是多數,調查局的人違法偷賣毒品中山分局底下的派出所喝花酒法官丈夫嗆警你各位還在滿心期待警察會乖乖執法開單?

●至於又再不開單,如果是不同分局、不同派出所、不同員警,請你上述4點再執行一次。又遇到不執法呢? 再執行四步驟阿,就跟台灣酒駕一樣,酒駕又怎樣抓阿,放了又酒駕再抓阿,一直違法一直抓。

▲民眾是不能一直報案,一直告嗎? 誰跟你玩警,不同分局、不同派出所、不同員警,每個都是獨立個案。督察組不是很愛說要看個案嗎~

守法的警察乖乖開單,不守法的警察卻得不到懲罰,這樣誰要執法?不如當薪水小偷,違停、違規設攤,就是鳴笛,鳴到消失為止。

民眾除了自行檢舉,能做的就是蒐證、提告,不然你還能做什麼? 當然可以學習宜蘭的立委,招喚你們的立委,把民眾檢舉制度移除、禁止民眾報案違停,一切回歸警察反正警察也不開單,警察不開單、民眾不能檢舉。

超級大利多,或許法規改變,哪一天民眾的自制能力就能被激發。每年交通死亡人數降至百人內?
20230915可檢舉項目https://pse.is/5glkwx
文章關鍵字
上次有個沒禮貌的人停車堵住巷口
110報案後附近派出所的員警來了也只想勸離了事
還跟我說我應該錄影檢舉
當下我只好再打一次110投訴,我說派出所派來的人說他無法處裡
110就通知分局,分局馬上打電話給他叫他開單...
bradia
「派出所派來的人說他無法處裡」這句傷感情了[笑到噴淚]
林北檢舉達人
哈哈 當場打臉
hch2006 wrote: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 不舉就不要再po文幹幹叫了

我覺得4/30以後,
民眾不能檢舉紅黃線違規,
需要停車的人安安靜靜的停就好,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
幹幹叫非要民眾叫警察來修理才甘願嗎?
曉得 wrote:
我覺得4/30以後,(恕刪)


得寸進尺的人很多...
4/30以後,B開著車看到A車違停後,趕緊停路邊發簡訊報案,
然後C車經過,看到A車和B車都違停,趕緊停路邊發簡訊報案,
然後D車經過。。。。
看到一堆魔人好像每天不檢舉就活不下去似的!也不知該說可憐還是可悲!
pafupafu
一堆違規魔人好像每天不違規就活不下去[笑]
allen20347
pafupafu 所以違規的活的好好的啊,到是檢舉魔人沒舉發就一個個崩潰幹幹叫、這不是就跟被檢舉討拍的一樣嗎....
打110沒3小錄用,警察不是沒來不然就是不開單取締,那違規者會怕嗎?
aopen168
有違規打119叫消防車救護車來幹啥?
大鼻
改了
讚啦
以後我可以正大光明的停路中央了
翼軍 wrote:
讚啦以後我可以正大光(恕刪)


若被開單這個拿去用

林北檢舉達人
這個真的很搞笑~
kaoru4f
現在很難得保有第三世界的景象,臺灣這點做得不錯。
翼軍 wrote:
讚啦以後我可以正大光(恕刪)


確實! 很多違停日後不能檢舉
妨礙通行、紅線、黃線、網線、人行道
對於停車需求很大的民眾
真的是一大福音
pafupafu
以後吃早餐直接停門口就好了[笑]
kaoru4f
回到二、三十年前的臺灣,有種懷舊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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