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了生平第一次車禍理賠事故,
想上網來請教各位神人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我去年不小心從後面a到一台Toyota previa的車子,車況如圖,



當下有請警察來做筆錄,也有跟車主表達會賠償意願,互留聯絡方式。我只有保強制險,所以沒有保險公司可以代為處理。車禍後我有致電對方,對方說保險公司會幫他處理,請我直接跟他的保險公司聯繫即可,我也致電對方的保險公司,但一直聯絡不上對方車主口頭上說的那位業務人員,我幾次留下電話請保險業務員再與我聯繫賠償事宜,但遲遲沒有收到聯繫的電話。事過九個月後,我就收到法院的來函



雖然這份來函應該是要去調解,只是原以為會先私下和解,但對方保險公司直接訴諸法律調解,想請問各位神人這樣的流程我需要注意什麼呢?
另外對方給我的報價單對我來說是個天價,維修的過程我沒有接獲任何通知或者參與,因為不是很瞭解車子各零件的價格跟工錢的計算方式,想請問各位神人這樣的報價單是否合理呢?





在此先謝謝願意花時間看完這篇的各位,因為完全沒有經驗,好需要大家的智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