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9
今天開偵查庭
檢察官傳被告和我一起去
對方一直說:因為我的車行駛到汽車道,他基於擔心我的安危,所以在後面按我喇叭
想要叫我回去我自己的車道.
我說:那條中外線根本沒有禁行機車字樣,我是合法走在上面
檢察官先叫對方出去,告訴我他可能只能用刑法304起訴對方,問我是否可接受
(其實我早知道304可用,但搞大一點才好給他個警惕)
我告訴檢察官只要對方有受到教訓就可以,但如果不起訴,我會提再議.
終於看到這位仁兄的尊容了
原來當初玩別人時這麼神勇
開庭時也是一樣會緊張呀....
故事還要繼續發展下去到法院
這位仁兄
我們慢慢玩...就像當初你玩我一樣
如果最後法院沒送他個前科...我跟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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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已經發生有近4,5個月了
事情是這樣的
某日周六早上(8點)行經省道岡山路段
我騎機車(180西西),時速約75(該路段限速70)
我騎在中間車道(地上沒有禁行機車字樣)
後方凌志休旅頻對我閃大燈
我看了一下最內側車道,沒車,
心裡想,我都已騎75了,要超車不會走旁邊內快車道
當下就決定不理他...繼續騎我的
沒想到他竟加速從我左側以極近距離切車
並且竟邊切邊踩煞車....我當下馬上從右邊路肩(沒知識的人稱為機車道)閃避
回去後心裡一直覺得竟然被沒品的凌志車玩
隔天週一就將行車紀錄器畫面+刑事告訴狀拿到地檢署
地檢署發交給岡山分局偵查隊
竟以公共危險罪偵辦.....我當下告知承辦員警...這位沒品車主涉嫌重傷害未遂
那位員警說這不會成立... 檢察官不會理你啦...搞不好還是檢事官辦而已
今天...終於收到檢察官寄的傷害案的傳票
我想那位沒品的車主應該也收到被告的傳票吧
4個月前被玩的鬱悶一掃而空...
如果那位凌志車主有在上01
我順便告訴你...你這次踢到鐵板了
因為並不是每個機車騎士都是弱勢者
你應該沒有想到我機車會裝行車紀錄器吧
你應該沒有想到你玩了一位國立法研畢業的律師吧
告訴你...後面還有得玩的
kawa忍 wrote: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有近4,5個月了
事情是這樣的
某日周六早上(8點)行經省道岡山路段
我騎機車(180西西),時速約75(該路段限速70)
我騎在中間車道(地上沒有禁行機車字樣)
後方凌志休旅頻對我閃大燈
我看了一下最內側車道,沒車,
心裡想,我都已騎75了,要超車不會走旁邊內快車道
當下就決定不理他...繼續騎我的
沒想到他竟加速從我左側以極近距離切車
並且竟邊切邊踩煞車....我當下馬上從右邊路肩(沒知識的人稱為機車道)閃避
回去後心裡一直覺得竟然被沒品的凌志車玩
隔天週一就將行車紀錄器畫面+刑事告訴狀拿到地檢署
地檢署發交給岡山分局偵查隊
竟以公共危險罪偵辦.....我當下告知承辦員警...這位沒品車主涉嫌重傷害未遂
那位員警說這不會成立... 檢察官不會理你啦...搞不好還是檢事官辦而已
今天...終於收到檢察官寄的傷害案的傳票
我想那位沒品的車主應該也收到被告的傳票吧
4個月前被玩的鬱悶一掃而空...
如果那位凌志車主有在上01
我順便告訴你...你這次踢到鐵板了
因為並不是每個機車騎士都是弱勢者
你應該沒有想到我機車會裝行車紀錄器吧
你應該沒有想到你玩了一位國立法研畢業的律師吧
告訴你...後面還有得玩的
路過護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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