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駕駛不要再欺騙民眾了,不然意外還會再發生

昨天又看到救護車和民眾發生車禍,
一個家庭又破碎了,心理特別的難過,
願往生者好走,受傷的快些康復,父子還是保有僅剩的家人.

前些時間去加油站加油,看到一台救護車也在加柴油,
救護車加油沒什麼好奇怪的,奇怪的事從頭到尾,
這台救護車上的警示燈沒有關過,看看車上也没有別人,
我心想如果你很急,中油加油站應該快速的幫你加油,(像F1一樣(抱歉 我想太多了))
但這台救護車也是慢吞吞的,看起來一點都不急,
我心中很想去問開車的駕駛,你現在很急嗎??如果不急為什麼要開警示燈??
但因後面還有車也要加油,所以沒有擔誤他人的時間了.

平時在路上開車時也會看到一些警車,救護車看起來不急,也一樣開警示燈在逛大街,
難到我們的警察及救護人員不了解開警示燈也是一種表達緊急的方式及武器嗎??
鳴笛是一種表達緊急的方式,開警示燈也是一種表達緊急的方式,更不提光的速度有多快了,

之前看到一段影片,台灣的大學生在國外開車,後方的警車只開警示燈,但這位駕駛沒有立即停車,
後來這位國外的警察,告訴大學生在他們國家,警車開警示燈就表示,前方的車需要靠邊停車受查,
我不是說國外的做法是對的,但我清楚的知道,國外的警車警示燈不是可以隨便開的,
但在台灣確不是這樣,我認為在台灣隨便開警示燈,而不鳴笛的警車,救護車就是在欺騙民眾,
如果在平時警車及救護車沒事也開警示燈民眾被騙久了,
真正緊急時他們就會碰到比較多的意外,
民眾要多花時間來判斷這台救護車真的有急嗎?
這多花的幾秒鐘意外就發生了,

為何警車,救護車不能只有二種狀態

很緊急開警示燈又鳴笛,

或是不急不開警示燈也不鳴笛,

為何救護車要有第三種或第四種狀態來考一般的民眾,
有考過試的人都知道是非題會比選擇題簡單吧.

請警政署署長及消防局局長好好的要求你們的每一位同仁,
在真正緊急時才能開警示燈沒事不要任意打開警示燈,
請訂下相關的規定,並正確的告知每一位同仁.
更要訂好罰則,好好規範民間醫院的救護車.
如此也可減少自己的麻煩.

只要有勤務在身 開警示燈不為過吧?
又不是開鳴笛悠哉的開車
開警示燈跟意外發生有關係嗎???還有甚麼光的速度 武器??

你有看過很緊急的救護車沒開鳴笛嗎?
你只要記住聽到聲音請禮讓救護車這樣就好!!
有緊急他一定會開鳴笛好嗎!!

平常救護車不會到沒油才去加 不用在那想像F1快速加油...



今天也有看到這則新聞,受害家屬說要告救護車駕駛告到底,心中也有另一個念頭,當車上載的是您的家人,您不希望他快點到醫院嗎?再來救護車執行勤務本來就有優先路權,這沒有一定誰對巷誰錯,在台灣只好死者為大。
為什麼要去質疑救護車是否在值勤再決定讓不讓? 看到就讓事情不就簡單多了?

它有沒有騙你跟你要不要讓它是兩回事,意外的發生都是因為沒有(即時)禮讓救護車造成的

我不認為限制救護車使用警笛與閃燈會減少這類意外發生,有太多人沒有守法與禮讓的觀念,應該要從這方面下手

一等良民 wrote:
昨天又看到救護車和民...(恕刪)



聽到救護車、消防車鳴警笛就禮讓,這有困難嗎?


車上傷患緊不緊急,有時候車上的醫護人員也沒辦法立即判斷,你願意負責嗎?


會不斷發生救護車被龜車、救護車被撞,都是因為國人普遍的自我中心意識太高,

聽到,就讓一下會怎樣?
我用600D寫日記
救護車車上有行車紀錄器,
你一定要讓他,否則
你就等著出名了。

一等良民 wrote:
昨天又看到救護車和民...(恕刪)




明明是自己去撞救護車的,救護車有警示、鳴笛


講的好像是救護車的錯!


可惜不是公家單位的,要不就可以要求國賠是吧!


有些人騎上機車,就是油門一拜,過路口不聽、不看…咻的比光速看快


付出代價了吧!
救護車有分公家跟民間的
公家的會有管制,類似轉院或一些普通病症的,還不一定會送,管理上較嚴謹
但是民間的就隨便動不動就開警示燈+鳴警笛,這個亂象政府管不了,也不好管

一次我某位親戚因為車禍,小腿骨折,送到新莊的省立醫院急診
只是因為無病床,且我那親戚認為省立醫院不好,所以要求轉院
經過詢問,公家救護車不會這樣幫忙轉院,只能詢問民間的
結果那民間救護車就這樣一路開警笛猛衝到林口長庚
我那親戚已經處理好傷口,只是要轉院到林口長庚住院而已
結果我那天陪著我那親戚坐上民間救護車後
從此對民間救護車的觀感很差
管理上真的有必要去好好整頓,真正有急需要的才能開警笛

而這次的事件,救護車既然有開警笛了,多少事前都能聽到
只要稍為放慢速度, 注意一下路況, 就能避免憾事發生
對於民間救護車是否有需要到那樣開警笛強用路權,也是真的得好好的去查清楚
別再濫用了這種特殊權利了
我的部落格: https://topman99.pixnet.net/blog
看到這新聞我也很傻眼
報紙訪問旁邊賣水果的
水果攤竟然說救護車開這麼快還闖紅燈....怎樣怎樣的要負責

以後情況沒有很緊急沒生命危險乾脆就不用鳴笛跟閃燈了
不然開了,有意外還要承擔
依照這車禍,是說以後每個人過路口時,看到救護車闖紅燈,撞上去就可以要賠償嗎?

innolux wrote:
今天也有看到這則新聞...(恕刪)
樓主你很無聊




台灣有些地區消防隊就是規定值勤要開警示燈,送完病患「返隊」路上也是在值勤中


如果值勤完車沒油當然就是去加油阿!!但那也是在值勤待命中





為什麼沒人也要算值勤?




如果今天戴的只是一個濫用救護車的民眾,他車子本身在到院之後就可進入待命,如果在返隊的路上轄區有需要而2號救護車又出勤就可以馬上鳴笛前往


如果什麼燈都沒開突然開燈鳴笛1.會嚇到人 2.會讓你這種人以為他們趕著去吃飯然後又po上來



反正就是左右為難很可憐



你們都希望救護車越顯眼越好可以提早發現,但新北的救護車上次被投訴「警示燈」太亮影響其他駕駛


就跟這一樣,開燈有人在那叫不開燈也有人會在那喊,怎樣做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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