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老社區真的很討厭啊!五樓加蓋想告發但是又怕老媽從此被對方報復或騷擾...然後最近又發生這種停車的糾紛!(雖然還未吵起來)
總之我家住在老社區的巷子裡面!基本上量子大概就兩台汽車可以過的寬度而已!
大家應該都遇過這種...住在一樓的總是認為門口那邊就是他的停車位吧?雖然這個想法我存疑很久也覺得不太對...但是基本上我還是不會白目去佔別人一樓門口停車的位置!
重點在這...我家公寓樓下有兩個一樓!其中一個一樓人家當然把自己車停在家門口,但是另一戶...本身沒車也根本很少人在家!結果她家門口幾乎都是二樓那戶在停車!
正常我都會把機車停在巷子外面有停車格的地方....除非真的加班太晚(超過10~12點)停車格停滿才會停到巷子裡面!
以下正題...是我發生的問題!
某次也是因為加班太晚回到家也很晚了,外面停車格滿了!於是我把車騎到巷子停車,看到那個一樓住戶門口沒汽車(大概是二樓人家把車開出門)我就乾脆停在那邊了!
結果隔天...坐墊上被貼了字條:「好鄰居..請不要佔用別人車位」
當下只有兩個想法...這邊沒有停車格(只是一樓門口外)你怎能說是你的車位?
硬要嚴格來說...這邊根本不能停車吧!真要說的話一番兩瞪眼...大家都別停!我也就不停這邊也沒差...
不過那次我因為趕上班...所以沒去處理這件事情!
然後又隔了一陣子!也是一樣因為加班晚到家...又看到一樓沒停車所以又停下去了!
然後隔天又有紙條「請發揮公德心,不要佔用別人車位」
看完超想罵髒話...馬上衝上二樓想找人問問,結果是小朋友出來開門說爸媽不再...所以我後來也算了!
重點我想問的是:
1.就算住在一樓...把一樓門口當停車位到底合不合法?(沒有停車格也沒有紅線)
2.那住在二樓的把一樓門口當停車位合法嗎?
3.這種行為我可以怎樣合法的申訴?(我個人可以不停這邊...去停遠一點的停車格沒問題)
4.那邊沒有停車格...但是也沒有紅線!我有辦法乾脆舉發他讓警察開單嗎?
5.雖然我覺得小巷子要動用警察或法律也真的太不近人情...但是我遇到這種情況要如何解決比較好?
潔諾瓦 wrote:
住在老社區真的很討厭啊!五樓加蓋想告發但是又怕老媽從此被對方報復或騷擾...然後最近又發生這種停車的糾紛!(雖然還未吵起來)
總之我家住在老社區的巷子裡面!基本上量子大概就兩台汽車可以過的寬度而已!
大家應該都遇過這種...住在一樓的總是認為門口那邊就是他的停車位吧?雖然這個想法我存疑很久也覺得不太對...但是基本上我還是不會白目去佔別人一樓門口停車的位置!
重點在這...我家公寓樓下有兩個一樓!其中一個一樓人家當然把自己車停在家門口,但是另一戶...本身沒車也根本很少人在家!結果她家門口幾乎都是二樓那戶在停車!
正常我都會把機車停在巷子外面有停車格的地方....除非真的加班太晚(超過10~12點)停車格停滿才會停到巷子裡面!
以下正題...是我發生的問題!
某次也是因為加班太晚回到家也很晚了,外面停車格滿了!於是我把車騎到巷子停車,看到那個一樓住戶門口沒汽車(大概是二樓人家把車開出門)我就乾脆停在那邊了!
結果隔天...坐墊上被貼了字條:「好鄰居..請不要佔用別人車位」
當下只有兩個想法...這邊沒有停車格(只是一樓門口外)你怎能說是你的車位?
硬要嚴格來說...這邊根本不能停車吧!真要說的話一番兩瞪眼...大家都別停!我也就不停這邊也沒差...
不過那次我因為趕上班...所以沒去處理這件事情!
然後又隔了一陣子!也是一樣因為加班晚到家...又看到一樓沒停車所以又停下去了!
然後隔天又有紙條「請發揮公德心,不要佔用別人車位」
看完超想罵髒話...馬上衝上二樓想找人問問,結果是小朋友出來開門說爸媽不再...所以我後來也算了!
重點我想問的是:
1.就算住在一樓...把一樓門口當停車位到底合不合法?(沒有停車格也沒有紅線)
2.那住在二樓的把一樓門口當停車位合法嗎?
3.這種行為我可以怎樣合法的申訴?(我個人可以不停這邊...去停遠一點的停車格沒問題)
4.那邊沒有停車格...但是也沒有紅線!我有辦法乾脆舉發他讓警察開單嗎?
5.雖然我覺得小巷子要動用警察或法律也真的太不近人情...但是我遇到這種情況要如何解決比較好?
...(恕刪)
我們家所有的公寓都沒有頂樓加蓋
其他以外的鄰居全部頂樓加蓋
為甚麼?
家裡長輩不喜歡做這種事而已
去路上走一趟吧
老公寓頂樓沒加蓋的有幾間?
一樓沒有佔用停車位的有幾間?
不用懷疑
這就是台灣
1
不合法
但台灣老公寓的潛規則就是這樣
住一樓的就是有優先使用那塊空地停車權
我家也有這種問題(我們自己有一堆合法停車位 不用停這種的)
但我們是屋主
兩邊一樓都是我們的(樓上一堆也是 只有兩間不是而已)
兩邊都給大家停先到先停但請不要佔位子
還是有爛人會佔車位
連隔壁棟的都來佔
爛人很多啦
2
一樣不合法
3
可以報警檢舉有路霸
短期有點用
長期下來沒用
我試過了
4
真的要檢舉的話
這邊法條你自己找囉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5
顧慮到人情的話
不用解決了
鼻子摸摸吧
潔諾瓦 wrote:
其實我也知道這是老問題了...
我今天來抱怨也不是要登正義魔人....說啥路霸退散貨市頂樓加蓋退散的!
我當然也知道這些事情基本上沒救的!
我不爽的只有他在我機車座墊上貼字條的這件事情!
說真的我每次回到家都看到他車子已經停好,我根本也不會去跟他搶位置之類的!也部會說看到他佔不合法的位置就去檢舉之類的!
只是既然大家都有這個想法了,今天根據先來後到...我停的時候對方車子不在我就停了!對方有什麼資格趕走我?還說我佔用「他的」位置!...(恕刪)
你不爽歸不爽
他鳥你的咧
說真的
他會把你貼紙條還算好心的了
爛一點的人把你坐墊刮破輪胎刺破
你也拿他沒皮條
很多爛人心態就是這樣阿
那個位子停久了就變他的阿
這種問題在台灣無解啦
我對抗過路霸呀
花了半年110縣長信箱環保局都試過20幾次了啊(我只是無聊好玩看不慣路霸而已 我一堆停車位根本沒差)
沒用
浪費時間
就像樓上講的
它貼你紙條
你就不要理他嘛
他如果搞你車子呢?
那更簡單
你不會搞回去嗎?
你機車他汽車
誰比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