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火熱的一個話題--運動精神。
小弟是覺得賽制要負很大的責任。因為我覺得哪個球員不想拿第一,為了拿第一,其它的考量都是"戰術"。
這次的羽球就不說了,拿中華職棒總冠軍來說好了:
賽程採上、下半球季。當年度上、下半球季第一名為不同隊時,由上、下半球季第一名兩隊進行年度總冠軍賽,採七戰四勝制。當年度上、下半球季第一名為同一隊時,由全季勝率第二名與第三名球隊進行季後賽,採五戰三勝制。
今年上半年是統一拿走。假設下半季例行賽的最後一天,統一要與全年度第三名的球隊打,但好死不死目前下半季統一與另一隊(全年第二)剛好無勝差。統一贏了變上下半季第一,全年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可以打季後賽,統一輸了變另一隊拿下半季第一,季後賽二隊直接打,全年第三名的明年再來…那你覺得全季第三名的不會故意輸嗎?這時候真的還有所謂的運動精神嗎?基本上…我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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