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些難事….. 請各位大大幫忙一下 家姊生活一再出現問題且已經多次失聯不知去向(已經報警失蹤), 留下兩位小孩, 家人多年以來為實際照顧者且想辦理”改定監護權”(社福問題). 請問”改定監護權”的辦理程序為何, 我有查了網路資料但只說明要向法院申請裁定. 問題: 如何向法院聲請裁定 (我的意思是直接人去就好了嗎) (還是要先寄信) ? 文件 ? 台中需向哪個法院聲請 感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