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用過婚前協議書嗎? 要法院公證嗎?

最近跟女友有聊過結婚的狀況?

我有說明如果你沒有生小孩我媽媽希望,將大部分的房地產留給現在的兒女?

請問這樣如果訂協議書再請法院公證 有沒有效力!!
心在台中 wrote:
最近跟女友有聊過結婚...(恕刪)


沒有效力.
沒啥用
心在台中 wrote:
最近跟女友有聊過結婚...(恕刪)
心在台中 wrote:
有人用過婚前協議書嗎? 要法院公證嗎?...(恕刪)

連離婚協議書一式五份都沒有法律效力了(少年家事法院有2位法官如是說)
婚前協議書有個屁用啊?
最有用的是跟法官、檢察官、轄區分局、派出所、各公會、教會、立法委員、民意代表、地方要角
後臺夠硬有關係
然後請個超強律師團
這樣甚麼協議都不用怕了
預立遺囑就好了,跟律師商量就可以

心在台中 wrote:
最近跟女友有聊過結婚...(恕刪)


內容只要沒有違反善良風俗,或牴觸其他法律,就有效(當然前提是契約本身有效)...

你這件事的最大問題應該是遺產分配有法律限制,這件事應該用遺囑的方式來處理可自行分配的部分...

另外若是希望你媽留給你的遺產不會直接受妳未來老婆掌握,應該是婚前做分別財產制的約定就可以了....


最後...既然有土地房產,那花點錢讓信譽好的律師事務所直接處理不是更簡單明確

stockholm wrote:
連離婚協議書一式五份都沒有法律效力了(少年家事法院有2位法官如是說)

你的說法可說是對了一半,或錯了一半。男女簽好離婚協議書,雙方還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算是完成離婚手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