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貝魯男爵 wrote:祝你婚後對家庭還能像...(恕刪) 其實我會將整個求婚過程完整記錄下來除了要留下彼此永遠的回憶之外也可以讓女王了解我所做的努力還有這一篇文章宣示著意義是...留下證據...告訴女友...以後我永遠會如此認真待妳
MARKC456 wrote:其實我會將整個求婚過...(恕刪) 以此文章宣示?鄉民又沒有強制力, 對樓主也沒有約束力,更不知道樓主與嬌妻是誰, 宣示也沒有什麼效力吧!?難不成樓主往後與老婆有爭執不悅時, 兩造會一五一十的都po上來要大家公斷,看樓主有沒有違背此篇中的承諾與宣示?小弟可能太認真了,,,歹勢啦!!不過還是真心恭喜樓主求婚成功啦!!恭喜, 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