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摳門的丈夫妳當初是怎麼認識的?又是怎麼答應嫁給他的? 眼睛長到哪去了呢?一點錢也捨不得給妳花,妳當全職媽媽也算是一個職業,請保母也要好幾萬。當員工就該領正當薪水,妳已經分文未取,還要妳拿錢回家? 這啥道理?這麼小氣的男人?! 30元也要計較?!!!妳自己好好想想吧,這樣的婚姻妳會想要嗎? 我如果是女的,我是不會要的。恩...原來是2016的文章,剛剛看到妳已經離婚成功,而且事業有成,恭喜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