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結婚...卻有了寶寶...(06/30更新)詢問相關法律問題

依我的感覺女生這種個性 生完小孩做完月子 頂多半年~沒人幫忙自己帶很快她就會後悔了!

如果他後悔問題更大...這種事情我覺得還是需要兩方家庭溝通一下 !找個民代 OR 議員立委幫忙斡旋一下~

分析一下利害關係給兩邊家庭知道 ! 我覺得會比較理想事情也會比較好處理~ 如果孩子真的出生了

受害最大的還是小孩子 !
在神也是人 一支烤玉米的戰爭
To 無~名 的朋友
有件事必須要很嚴肅地說
"要不要拿小孩"千萬不要有這念頭
因為這比殺人的罪還重
即使遭受到周遭人的指點
也不能做
希望你放條生路給你的孩子
不要事後再後悔莫及呀
告訴你朋友


這種情況,不用結婚了,因為臉撕破了後,結婚了後也很難一起相處。

至於那個女的,如果堅持要把小孩生出來,除非這女的瘋了,還是你朋友家裏很有錢,不然別怕,一個女孩子,沒事帶了個小的,粉累的,希望她有自已想清楚,不然要找第二個男人願意幫他養,機會很小,

如果你朋友家裏也沒啥錢,就不用怕了,就怕家裏有錢,到時,孩子長大時,回來要財產。
迷悟 wrote:
希望你放條生路給你的孩子...(恕刪)


這個我也很清楚∼小弟七月初就要當爸爸了...我知道從小小胚胎...長到十個月大...媽媽跟小朋友都是很辛苦的...

如果以輪迴之說..這個小朋友好不容易可以成人了..現在已經有小手跟小腳了....要拿掉我也相當不贊成吧...

因為對方的堅持要生下來∼但是要跟我朋友分手∼這個孩子如果健康都還好∼如果有什麼問題∼女生如果要求男生扶養呢? 這該怎辦

現在女生說他自己會扶養∼那將來如果經濟壓力來了呢∼是不是我朋友也有責任?

法律上這該怎辦....
所以才叫你先做好事先準備工作 如果他有口頭承諾之類的~

不然就是立約 (不過對小朋友好不公平阿 被物化的感覺) 當然這種違反道德的約定我是不知道有沒有效力~

不過當立約這種事情出現 他們的親戚之類的就會說出贍養費之類的話~ 所以基本上這種東西要談最好約她

一個人出來 讓他沒有考慮的餘地下簽署 或許比較沒有麻煩! 不過這也只是我這樣想啦!給你參考看看
在神也是人 一支烤玉米的戰爭
無~名 wrote:
這個我也很清楚∼小弟..現在女生說他自己會扶養∼那將來如果經濟壓力來了呢∼是不是我朋友也有責任?法律上這該怎辦.....(恕刪)


結婚與扶養小孩 , 可以是兩回事 .

就跟有小孩後離婚一樣 , 實際扶養小孩的一方 , 一定可以向他方要求(平均分擔 or 看狀況)扶養小孩的費用 , 與男女有無婚姻並無關係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曾經有同學,也是在窮苦的單親家庭中長大~~~
後來也是當個醫生,所以並非環境不好~~
小孩就會沒出息
無~名 wrote:
現在想請問一下...因為女生堅持不拿掉孩子∼也要跟我朋友分手了....那將來這個孩子在法律上..真的可以跟我朋友切割嗎...如果將來女生回過頭來要教育費 贍養費之類的..我朋友也應該支付嗎
...(恕刪)

已經出生的孩子也是個人呀!當然是有他/她的法律權利的,只要有足夠的證據,未來當然是可以由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對父方進行請求,包括遺產繼承權確認、撫養費、教育費...都有可能。

因此,樓主的朋友需要的也是證據,證明女方的確是放棄了一些權利,白紙黑字寫下來才是最真實的(前提是不能有一些違法或違反善良風俗因此自動無效或將來可能被判無效的條款),這種時候律師錢是省不得的,去諮詢一下吧,小弟甚至覺得樓主的朋友應該在談判時請律師陪同代表當事人發言,把雙方的談判協議白紙黑字寫下來,女方反應當下可能也會去找個律師,而且多少會覺得男方該負些責任(也就是可能少不了付出一筆錢),但問題是樓主的朋友是要在未來幾十年都背個未爆彈,還是在當下就去了解一下最壞情況會是如何(未爆彈或許還是在,但碉堡可以怎麼蓋),律師的訓練就是協助去讓你了解最壞的情況可能為何,然後再以該情況為基準為當事人往有利處談判,當然談判也是有技巧的,女方是多真心想要生、要養?女方會不會怕男方將來去要求監護權?這些都是談判籌碼。

小弟怎麼有個感覺,經過這個過程逼兩造從法律責任到為人父母/祖字輩的責任都徹頭徹尾想過後,最後結局可能是這個小生命將沒有來到世上的一天...,但是在女方似乎不太成熟、女方母親對小生命似已有定見以及兩邊家庭已經撕破臉的情形下,怎樣才能去定義什麼對這個小生命叫作好?更何況還有兩方大人的利害考量牽涉其中(男方對自身的未來潛在liability考量、女方家長對女兒若是帶個小孩謀生以及找對象的問題、雙方家庭成員到目前的芥蒂跟壞印象),唉!關於這些事,法律、法官跟網友都幫不了樓主的朋友,跟女方/家人一起去好好談一談想一想吧!
據我所知
就算女方立書放棄權利
但是未來小孩好像可以自己去爭取自己的權力

ycweng wrote:

已經出生的孩子也是...(恕刪)
a2222 wrote:
就算女方立書放棄權利
但是未來小孩好像可以自己去爭取自己的權力
...(恕刪)

所以說去徵詢律師呀!不想說的太明,但如果真的鐵了心,法律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有一些pre-caution動作是可以開始先做的,當然不是犯法的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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