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 wrote:
現在想請問一下...因為女生堅持不拿掉孩子∼也要跟我朋友分手了....那將來這個孩子在法律上..真的可以跟我朋友切割嗎...如果將來女生回過頭來要教育費 贍養費之類的..我朋友也應該支付嗎
...(恕刪)
已經出生的孩子也是個人呀!當然是有他/她的法律權利的,只要有足夠的證據,未來當然是可以由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對父方進行請求,包括遺產繼承權確認、撫養費、教育費...都有可能。
因此,樓主的朋友需要的也是證據,證明女方的確是放棄了一些權利,白紙黑字寫下來才是最真實的(前提是不能有一些違法或違反善良風俗因此自動無效或將來可能被判無效的條款),這種時候律師錢是省不得的,去諮詢一下吧,小弟甚至覺得樓主的朋友應該在談判時請律師陪同代表當事人發言,把雙方的談判協議白紙黑字寫下來,女方反應當下可能也會去找個律師,而且多少會覺得男方該負些責任(也就是可能少不了付出一筆錢),但問題是樓主的朋友是要在未來幾十年都背個未爆彈,還是在當下就去了解一下最壞情況會是如何(未爆彈或許還是在,但碉堡可以怎麼蓋),律師的訓練就是協助去讓你了解最壞的情況可能為何,然後再以該情況為基準為當事人往有利處談判,當然談判也是有技巧的,女方是多真心想要生、要養?女方會不會怕男方將來去要求監護權?這些都是談判籌碼。
小弟怎麼有個感覺,經過這個過程逼兩造從法律責任到為人父母/祖字輩的責任都徹頭徹尾想過後,最後結局可能是這個小生命將沒有來到世上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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