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婚姻感到疲倦,想離婚了

如果你離婚後永遠不會再婚那就離吧!

如果以後會再婚,等於是遇到挫折用逃避的方式,等事情過去再搞一次婚姻;再生一個後又沒錢又選擇二度離婚,這種事很多基本本分自己搞不清楚,沒有擔當的居多。
為了小孩著想,離婚請於小孩兩歲內或著小孩18歲後辦好手續。人生只有一輩子請考慮清楚!!報告完畢
景物依舊.人事以非 wrote:
有個一歲又兩個月的小朋友
婚前個性不合,還能交往下去已經很誇張了,搞到結婚.......

交往了個性不合,不想分手是因為?????
結婚了個性不合,不想繼續是因為太累了

以我的觀點來看, 都是你的毛


樓主的薪水? 如果跟老婆差不多或是高一點點
那肯定的說家用是兩個人一起負擔的,或許你也不知道老婆出了多少錢
如果老婆還要負責假日或晚上帶小孩(還有家務)
說真的,你沒資格喊太累

還有就是,老婆如果想去找朋友聚餐,你試著跟去看看
敢帶老公出席好友聚會的,十之八九是去炫耀老公的

與其想著離婚,還不如喬好雙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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