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珊瑚魚 wrote:
好像我認識的只有原振俠醫生
..(恕刪)
其實是有類似的人
但絕對 不是樓主
豆豆撞豬去 wrote:
哈哈哈~~50幾人了!算了~~
被罵了~~
其實你們只不過是文章裡亂攏的觀看者罷了
真實的我跟她的感情~~確實一路上走的沒有尊嚴
這就是我想在這裡~~Po亂序的問章
想到什麼就打什麼~不想排板
感情事在還沒結婚以前 "什麼都不是" 什麼也都是自由的
我曾一次交四十幾位女朋友
也因為第一任女友交往了12年多因此她離開了我後我選擇了1次交一個~而不要再花心
第一任的女友~是因為醫療的疏失導致死亡
而我當時跟第二任、三任、四任交往~~ "與美惠交往也已經10~11年"
而第一任的過世~我一路陪伴到祂入土期間,一路上都把所有女朋友分手
我跟美惠分手~~是在內埔鄉運動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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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12年...
美惠...10-11年
美惠是你學生跟美惠五專認識
那第一任算是剛出生就認識在一起嗎?
豆豆撞豬去 wrote:
手機目前是"你所撥的電話,目前通話中請稍後再撥"
挨呀~Mobile01的效率真高
我希望到此停止一切有關司法調查
目前是沒有明顯的動作
可是我限定3天內解除
很不希望看到父母送小孩離開的場面
我的手機呢? 還有我的一切呢?
很抱歉喔!! 並非三等親,也並非我個人名義申請~~
無耐的是 "你們怎麼那麼無聊呢?"
要創造新話題
電話是否監聽"請將自己手機打給自己手機門號"即可
如以上我說的~~很抱歉你中獎了
效率再高~~你們不是只會在馬路上當招財貓歡迎違規者樂捐嗎?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