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mingtao wrote:你可把偷人事件做為你...(恕刪) 多謝建議~~這樣方式不錯~~我想我會先收集偷人的證據 不動聲色父親往生後 若二媽的表現太超過 太貪得無厭時再來治她....至於能不能達到目的 就須慢慢研究了...
焰星 wrote:先假裝分遺產,給二媽...(恕刪) 在台灣住了10多年 她的胃口應該被養大了錢的事 我會按照父親的決定 畢竟是他的~~~話說 當我外公及外婆相繼過世後我也曾接到800年沒連絡的大姨媽來電她拜託我簽自願放棄遺產繼承書之類的相關文件(我媽的那一份)我是二話不說就簽了.....畢竟我只有3歲以前見過外公婆(母親因為嫁給父親跟家裡鬧翻 之後就再不往來)而大姨媽也的確一直在照顧著他倆佬.....
>台灣人就是這樣,喜愛用錢買外籍老婆買人家青春,然後對人防這防那的>真可悲阿,這種社會新聞陳出不窮,還是有人喜歡這樣花錢買老婆>大都是身體心裡有殘缺.老少配.家裡窮的想娶個外籍新娘幫忙賺錢照顧家裡的.......等等>台灣女生不願意嫁的就去找外籍的,然後外籍的嫁來又好像把人家當外人看待,老公死後也不願意>分家產,一談到錢就翻臉要人滾回去,這就是大多台灣人的心態,你花了錢(能拿多少大不了30萬)>人家花了青春,當然要有保障(台灣女生也是要錢.車子.房子什的都要一半)>不然誰要嫁個老頭阿(還差20.30歲的)或有問題的阿,想也知道要騙錢的或有目的的>這種人被騙錢或什的,都是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甘願做就要甘願受。
POISC wrote:>台灣人就是這...(恕刪) 不用特意去針對台灣人這例子很普遍我老家大陸就有類似的例子這人還是我堂哥<====應該是堂,我親屬篇沒學好美國也有老兵問題重點是版主對這事件的處理方法周到才是上策在阿爸還在時翻臉,那就很好玩
有一點要說的是 有個陸妻投書到報上問律師說房子 老公巳過給兒子 她有辦法要房子和其他財產 嗎她不能工作因為身體不好(身體不好才選來台灣享福)老公的兒子有義務養他嗎 她雖然才嫁來兩年未拿到身份證律師回答: 可以分財產但重點是 如果她沒有收入 名義上是兒子的媽媽所以媽媽 35歲 兒子25歲 兒子有義務養到她死 因為她沒辦法去工作不養還可以告上法院天啊 前妻的兒子要養爸爸的嫩妻一輩子耶而且律師說 她可以住在那棟房子一輩子 兒子沒有權利趕走他因為 名義上是兒子的媽媽恐怖吧POISC 說的一點都不客觀版主別聽他說>分家產,一談到錢就翻臉要人滾回去,這就是大多台灣人的心態,你花了錢(能拿多少大不了30萬)>人家花了青春,當然要有保障(台灣女生也是要錢.車子.房子什的都要一半)台灣女生也是要錢.車子.房子什的都要一半) …..重點有要到嗎 台灣男有那麼大方嗎我看到的卻都是沒要到房子還要一起付家用 哪一個沒有生小孩 煮飯做家事但房子沒要到 人也沒有被人說乖 還要上班有些 耗費春青換來老公外遇 或個性不合離婚 大部份是夫妻還在打拚中※※>分家產,一談到錢就翻臉要人滾回去,這就是大多台灣人的心態,你花了錢(能拿多少大不了30萬)……※※至於這點 版主的後母 目前為止巳在大陸買了房 而且不用生小孩跟別人生 的小孩還由送去日本留學版主 你可以問你爸 終究花了多少錢 應該超過某人說的台灣女生也是要錢.車子.房子什的都要一半陸妻要到的早就不是一半 而是全…….而且她半年回去一次 那半年你爸不孤獨嗎 請一個女傭都沒這個貴喔這不是比什麼台灣女要錢要房子一半 還生了小孩得到的更多嗎台女 生了小孩不用賺錢回來養小孩嗎台女有辦法拿丈夫的錢去養小白臉嗎有些榮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能是怕陸妻 可能是離不掉反正死了政府會拿納稅人錢養嫩妻(也不算嫩 都40 50 了)小蕙是恩人 心裡可能是想:你很傻耶 被蒙在鼓裡還傻傻孝順奇怪 錢很難賺 怎麼台灣的錢那麼好賺 不用生小孩就可以分遺產 還有終身俸嫁過去不用生小孩就可以要求生活費 在大陸買房子連我大陸女都看不慣那女的這樣玩了 怎麼台灣人還勸台灣人別戳破讓她繼續玩 繼承這個再繼承下一個等到都死了 要找50歲剛退休的軍官 破壞人家家庭 領更多大陸人都看大陸人的行為看不下去了為什麼台灣人還要勸台灣人蒙住眼睛呢讓這個社會愈來愈亂 政府因為支出太多不停加稅你的稅沒有給那些老榮民 的嫩妻嗎有的國家移民很嚴格 要生下小孩才算 不像台灣歡迎大家來撈錢 如果政府把關好 社會不會有這麼多問題了在大陸應該沒有這麼好康的事 所以陸女才成群結隊來撈錢台女不嫁老榮民 是想 結了就會考慮未來的走一輩子不像離婚的陸女 擺明來繼承遺產 和 拿身份證 和打工進居心比較不良不過禍也都是某些男的自找 各取所需 只是不要動用到國家的錢啊
變大變小的人 wrote:版主 你可以問你爸 終究花了多少錢 應該超過某人說的台灣女生也是要錢.車子.房子什的都要一半陸妻要到的早就不是一半 而是全……....(恕刪) 超過他說的很多了~~也在北京幫她那兒子買了近20萬RMB的休旅車...由小蕙口中的描述 二媽的確是想全部捲走 甚至腦筋也開始動到我身上了...這邊有一點要說明:台灣大陸兩地各住半年是他們兩人一起行動的...只是某些時後,二媽會找藉口自己提早過去~~~
一年免稅贈與好像是110萬,遺產的話你二媽可以先拿1/2,剩下的1/2大家再來分,你二媽的兒子沒有辦理認養手續因該沒法繼承,換個方式說不先下手你二媽大概可以拿3/4,版主1/4,二媽偷人不事後被抓會不會影響遺產的判決這要請教一下專業的,事先蒐證,以防萬一,二媽照顧了你爸爸十一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不缺錢的話幾百萬就分給他吧,畢竟晚年過得很愉快這可是萬金難買,證據可以拿給陳伯,請他滾蛋,不滾就是吃牢飯,通姦追溯期好像是發現後五年內,可以請陳伯滾蛋後,事後和二媽翻牌,表明錢不會和他搶,希望好好照顧父親。
tcc7 wrote:一年免稅贈與好像是1...(恕刪) 陳伯這邊我也曾想過 私下找他談似乎比較簡單些證據我會先拿到手 請他在我爸有生之年暫時先潔身自愛怕就怕走了個陳伯 來了個更高段的李叔或王爸之類的我相信二媽當 收屍大隊小區隊長 不是沒手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