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哲 wrote:
大大,如果有用的話...(恕刪)


很好奇 你的爺爺 奶奶 外公外婆誰在養.......

你的父母有如此盡心盡力的奉養父母嗎?

李榮哲 wrote:



大大,如果有用...(恕刪)

其實是你自己綁住自己,直接不給就好。等65歲再來要求給付撫養費,法院判決大概都是一個3000
李榮哲 wrote:



大大,如果有用...(恕刪)


哈哈哈哈哈,一模一樣的字句,真是耳熟...
我只淡淡回,聽你放屁...
再講,我會回,你去找人做兒Y..
當然以上是我家親人間的相處模式..
(長輩屬於和人比較時計較用的)
大大你就啥都別説,以行動表達就這樣了⋯⋯
建議有興趣就去買本情緒勒索的書學習一下

李榮哲 wrote:
當晚給他一萬時,他非常的激動,說剩下的錢呢
我跟他說我拿去繳一些費用,他開始講了很多...(恕刪)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是呀,把自己的孩子逼太緊跑了一毛都沒有...


我都怕我媽把我弄到腦中風
有時候家人間的帳很難算,我36歲,很努力也遇到過貴人,過去幾年幫我投資房地產賺好幾千萬,但我花在家人身上算起來快3000萬了。

魯久變鐵蛋 wrote:
有時候家人間的帳很...(恕刪)


光這數字我3輩子也賺不出來,
您這是買了多少房地或跑車給家人嗎?(還是幫家人扛了啥?)

小弟給過的孝親費...您的數字要少3個0啊XD

李榮哲 wrote:
最近下來真的讓我有...(恕刪)


聽說有些父母是扮黑臉,刻意向孩子拿孝親費,
其實是擔憂孩子沒能力理財(有些人就是花錢如流水)
故意替孩子存錢當結婚買房老本.
但一個迷信的父母親應該很難是.

個人以為父母親沒在經濟能力充足下,
卻生養小孩就是一種"罪惡".
孩子毫無選擇餘地被迫陪父母過苦日子,
要面對許多不公平的競爭(別人父母供養上大學,樓主要省錢念軍校),
也被迫剝奪許多常人該有的權利(基礎育樂和結婚等)

而養育樓主到16歲,那是父母親法定義務(嚴格來說應該是18才對?),
這樣的父母,就算不完全斷絕,樓主也該做出獨立的決斷了.

其他先進已經說得很精采,小弟就不多論述,
祝樓主早日獲得人生的自由支配權,
畢竟那本該屬於您的權利.
(雖然小弟這跟老媽伸手牌是缺了些說服力啦XD)

Raja Kucing wrote:
養育樓主到16歲,那是父母親法定義務(嚴格來說應該是18才對?),


怎會有這種想法?

可憐
在這個時代父母沒留個幾百萬給小孩
就已經說不過去了
還跟孩子要錢

nickwang2018 wrote:
怎會有這種想法?...(恕刪)


抱歉小弟有時說話沒啥修飾很刺耳,如有冒犯請見諒.
但...那句小弟有說錯啥嗎???

不然版上應該有不少法律專家,看誰願意幫忙解釋法條?

還是您在意的是"罪惡"那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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