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見面不到五次,應該不能算是男女朋友吧?!!
光憑她跟你要帳號..而且每月還你500元這點就可提告了...

不過你在提告前需準備你借錢給她的證據...如匯款證明或借錢的訊息...

因為你們當時是男女朋友關係...法官可能不會要她還全部...

這種女生不用對她心軟...她擺明就是要佔你便宜...一定要給她點教訓...



y女自己都說有欠銀行錢 自己都沒甚麼錢了
還要求買新車???? 二手不能騎嗎?


每個月頂多償還我五百塊
每個月頂多償還我五百塊
每個月頂多償還我五百塊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可以叫他不用還了,是有這麼窮??500是在還辛酸的嗎?

樓主人真好 還幫他打馬賽克
我只能說,這女的不能告了。。。。
現在樓主唯一能做的,就是給帳號。。。
雙方建立一個約定時間,每個月幾號要匯款。。。

因為,女方已經有「表示」要還錢,
但樓主如果去討債,,就變成惡意行為!!!是站不住腳的,
另外。。樓主有借據嗎??
如果沒有,更站不住腳了。。。
學個經驗吧,自己的人生才重要,應該要看得出來她早就沒心跟你交往了,
下次交往記得融入他的家人、生活與朋友。
她不姓王
John88888 wrote:
就是個賤人
不知道怎...(恕刪)
告吧
等待你的勝利.......
我也是女生
此風不可長

extra78 wrote:
一年見面不到五次,應...(恕刪)


aa0131gg wrote:
跟她以前是國中同學,...(恕刪)
你的馬賽克好厚喔....拍拍

每個月500免利息還要還50年...lol wtf
一年見5次真得不算男女朋友...這比當兵懇親還少吧? 慘

extra78 wrote:
一年見面不到五次,應...(恕刪)


BamBamBam wrote:
你的馬賽克好厚喔.....(恕刪)


剛在一起,前半年一個星期,可能有見超過五次,在正常不過了
是半年後,她說她媽生病住院,出院後 她說嚇到,有時間一定陪父母,再來就是得外公得癌症,不忍都她媽南下照顧,所以假日都陪她媽回鄉下,當然覺得感覺不對,也有問過她好幾次,總是說沒事,叫我不要亂想,會被她騙一愣一愣的,就是每天還是有通電話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