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繩黑八寶 wrote:
兩性版最常看到的抱怨...(恕刪)
jordan1221l wrote:
結婚好累~!
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了, 女友的媽媽在催促我們結婚.
於是我們二個很認真的討論未來遇到的家庭經濟問題
我目前已買房, 房貸24000, 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6000,薪水約50000, 女友薪水約26000
與女友討論 "伙食+生活開支"男生出一萬, 女生出六千, 房貸+管理費共30000由男生一人支出
但女友抗議, 它覺的它不想出生活開支費用, 它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它的名字, 它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
因為它覺的哪一天離婚了, 它付出的每月六千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它什麼也沒有留下我有和家人商量, 因為頭期款是家人出的, 媽媽很反對將權狀寫上女友的名字
...(恕刪)
以經濟貢獻度來說, 一個家的總支出 房貸(24000)+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6000)
+"伙食+生活開支"(10000+6000)共約 46000
男生 出 房貸,管理費30000+ "伙食+生活開支"10000 共 40000/ 50000 已經占了 總收入的80%
每個月剩10000零用錢
女生出 "伙食+生活開支"6000 共6000 / 26000 占約總收入的24%每個月剩2萬零用錢
已經濟貢獻度來說,跟未來的保障來說,每個月20000零用錢,再繳個小房的房貸或買個保險都可以了,
怎麼說沒保障呢? 換過來說如果今天是你兒子是這樣的狀況,你願意嗎? 有時後做人要將心比心.
或許將婚姻用這樣的方式做比較或許是很不正確的,我相信男方也只是希望女生能夠幫忙分擔一點,就已
負擔來說24% 應該比80%來的輕一點,手投能運用的資金也比對方多,總覺得有點太計較,再說如果這不是
男方的房子是用租的話,那對2方都沒保障,那她會計較這6000太多了嗎? 或許樓主沒房就不嫁了吧.!!!
絕代蝴蝶 wrote:
我名下的財產都是我老婆的名字,車子、房子等,甚至股票都是用我老婆的戶頭在買賣,這些都是我賺的,這些是我對她的保障,但不是以離婚為前提,男人嘛!三天兩頭四處跑,萬一有個三長兩短,才不會麻煩那些遺產的手續,我老婆嫁給我之前也從來不過問這些東西,婚後也沒開口要過;我身上只留現金,因為如果換她有三長兩短我也不會什麼都沒有。
gameheven wrote:
假設離婚之後,你老婆有房有車有錢,你自己什麼都沒有。
你要想清楚!!!!!!!
你要想清楚!!!!!!!
你要想清楚!!!!!!!
你要想清楚!!!!!!!
你要想清楚!!!!!!!
你要想清楚!!!!!!!
要引言也要引言整段,我手上還有現金,而且我的考量點是「身故意外」,不是「離婚」。
結婚前一定不會考慮離婚,會考慮是在婚姻生活發生問題後才會去思考的問題,我還是那句老話,沒有人會以離婚為前提來結婚,會有離婚的念頭都是婚後經營不善造成的。
請勿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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