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果小孩已經高中以上了, 建議就是放下,走人. 配偶外遇沒什麼話好說, 也沒啥麼原諒不原諒. 唯一要忍耐再忍耐多半為了家庭完整, 小孩年紀還小; 不然就是財產驚人( 很多人死都不離就是不想家產拱手讓人). 如果您計算過後損失沒超過300-400萬, 沒子女或子女長大了, 真的建議不要把寶貴的光陰時間浪費在負面情緒與這種沒完沒了的情感糾葛上. 把財產切割完, 給自己放個大假, 出國, 搬走, 切斷聯絡. 冷漠與切割才是給這種錯了還不認帳不後悔的人最大的懲罰.
3. 男人永遠不吃虧. 除非又窮又醜. 如果沒有, 分手後自由自在的, 想幹嘛就幹嘛, 多認識幾個紅粉知己. 你要認清的是人性. 我不能說是全部; 但八成以上的人, 男女都一樣, 對家人與親密伴侶最壞. 遇到這種情況 唯有讓自己真正消失不在關心問候也不再哀求悔過, 留個尊嚴給自己吧!另外報復其實效果不大. 樓主你的文章裡有多處矛盾:如果還希望妻子留在身邊, 那你就不應該採取法律手段. 尋求法律解決的目的是離婚, 不是挽回.
越級打怪 wrote:
心情繁雜的情況下先不...(恕刪)
說真的每個遇到分手或外遇,常常第一個念頭都是不甘心想報復???
老實說你能報復什麼?賠錢?賠幾十萬要幹嘛?還是告個通姦判幾個月易科罰金??
真的沒感情了不如放手,雙方也可以更快活!!非要鬧翻臉,可能以後也不會相見,這樣有更好嗎?
女人只要心不在了,就真的是去了!!
如果只是性需求玩玩那還好,但是精神出去了,那就真的是沒了!
當然每個人做法不同,如果是我,我會跟她切割乾淨,該分的分一分,以後自己也可以去找紅粉知己,
男人就算50歲,要找個伴,不難!!離婚的一拖拉股....
最近我有個同學45歲,兩個小孩,老婆也是外遇,我那個同學矮矮的,醜醜的,也沒錢,但也交了一個比他前妻還漂亮的,四處帶著遊山玩水fb放閃!!
所以..........不用太執著!
人生短短,尤其是你50了,人生剩沒23十年,好好過快樂生活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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