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yu0920cute wrote:
我娘家媽媽63歲,...(恕刪)
雖然我無法對你感情的事建議
所以媽媽有你跟你姐二個小孩?
如果是...建議聯絡姐姐協調
看一個月她要給媽媽多少生活費
畢竟她沒跟姐姐住 付些生活費正常
若不出面可參考刑法關於遺棄罪之規定有293、294、294-1條
這錢不一定要用但一定要存下來
以備未來不時之需...
就算一個月3000-5000一年也是不少錢
未來媽媽越來年紀越大越不可能工作
可以參考看看苗栗社會局
有沒有低收入的相關福利申請
對老公的話 就常跟他吵要錢買東西吧!
看這次的事他有沒有辦法把3房登記給你
說你沒安全感 跟他要錢 挖他錢
蠶食鯨吞他...漸漸掌控錢
如果你離不開他 就讓他帶著少少錢
出去外面玩吧⋯⋯
相信我沒錢翻不出啥把戲的

(錢存下來別真的買好好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