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人要在婚前隱藏個性的話, 男生也沒輒

etomuch wrote:
今天我朋友跟我抱怨....(恕刪)
hanibal1005 wrote:
其實跟老婆說的話也有...(恕刪)

我們比較不同
夫: 哇~有一台蠻牛跑過去耶, 快拍起來(開車中)
妻: 哇咧來不及吧(急急忙忙拿出手機來拍)
夫妻: 原來這個地方特別容易看到跑車(筆記)
(兩個小孩在後面睡翻)
dq31 wrote:
我們比較不同
夫: 哇~有一台蠻牛跑過去耶, 快拍起來(開車中)
妻: 哇咧來不及吧(急急忙忙拿出手機來拍)
夫妻: 原來這個地方特別容易看到跑車(筆記)
(兩個小孩在後面睡翻)


好..觀光客的感覺喔..

你們相處很輕鬆融洽喔!天天像度假!
同居比較好?
想太多
結婚,沒有包容,那就不要結
除非你找到一個非常會偽裝的老婆
婚後尾巴才露出來
不然兩個人交往後的生存模式,如果已經同居過,還不知道對方習性
那也是慘

但是,結婚最少有個名,同居?
今天你年輕,或許覺得同居很好,但是當你接近三四十歲,突然來跟分手
除非你現金多多,不然要再找一個肯陪你同居的人
我想很困難,沒有名,說甚麼都沒用
買三星?如果你還認為你是台灣人,就不應該將台灣人的尊嚴踩踏在地上,如果你還是要,那請搬家吧...台灣並不適合您居住。
我的認知是: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及藉口,例如對方有通姦或不履行同居義務等的情事,先開口要離婚的那位損失會比較大。
因為雖然法律規定婚前財產可以不分產,但若對方因為沒拿到足夠的財產,死也不同意離婚,那你怎麼辦? 離不成你也很痛苦啊,所以很多還是屈服把房子拿出來分一分。

咩寶貝 wrote:
我現在是全職媽媽,所以包括房貸、家用都是老公負責

前陣子,老公載著我們母女出遊,一台跑車呼嘯而過

我:「老公,你當初若沒娶我,現在就能開跑車、、騎重機、混夜店,每天載不同妹妹回家,你一定很後悔」

老公看了一眼後視鏡裡熟睡的女兒:「妳跟她,比那些還值得!」


還好今天帶墨鏡
cm4430 wrote:
按修法後夫妻法定財產制已不採聯合財產制,而將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民法第一千零十八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雙方現存之婚後財產,各自扣除因繼承、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並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請求權人應於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內請求,逾時則請求權消滅。

婚前財產另一半是分不到的。

婚後財產的計算是以:各自扣除因繼承、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並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

如果按照樓主的例子:房子婚前買的,貸款也是由男方支付。在計算婚後財產時這棟房子可以被扣除在外。

婚後增加的財產才必須列入分配,婚前的不必,且限勞力所得才必須分配,如果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必列入分配(中樂透或賭博賺來的也不必拿出來分)

如果說光靠結個婚就能取得一半財產,那我想結婚率應該會暴增才對。

我聽到的也是這樣
婚前財產~另一半是分不到的。


cm4430 wrote:
于美人就是用這招。但是法律有規定:如果是為了降低婚後財產的計算而把財產轉移,離婚前五年所移出的通通必須算到婚後財產來,而且還會被加重處罰。

于美人的財產都是婚後財產比較多,而且有高達9成都是屬於勞務所得(必須拿出來分)

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強勢的于美人會先用"家暴"這種手段先套在她老公身上再慢慢談離婚。坦白講我是不相信以她的強勢會有人能對她家暴。整個過程就很單純是為了要護產。


看新聞播的畫面
比較像是男方中了陷阱,被手機錄下吼叫的畫面...

以前和媒體人合作過,很恐怖,
基本上那些人很會演...
老婆也有養家啊!有什麼錯,從文章看起來男生也很愛計較,不開伙?誰規定一定要女生煮飯,男生也可以煮,看起來是夫妻兩人都要工作。你朋友既然是以結婚為前提,那就應該要知道會怎麼樣。老公同事也有幾個人開跑車,他都會很羨慕的說,誰誰誰開什麼車,我說:換阿!把車換掉我們負擔得起! 他回頭看女兒,說:算了我們還是把家裡的小牛養大比較實際~~~。

婚姻本來就是要犧牲要付出,還況都有小孩了。我後來發覺,有些人的個性根本不適合結婚,她(他)們永遠不想委屈自己配合別人。如果個性是這樣,那嫁到誰娶到誰都會不幸。

同居,結婚。也沒啥可吵得,看自己合不合適而已。

討論什麼才不會被水桶 wrote:
小弟想問這樣女方要分...(恕刪)


婚前的財產是個別持有,婚後的才是雙方持有
就算是婚後父母才將房地產過戶給你,女方也無權分產,因為這是父母給的,不是自己賺來的

同居按鑽一個~~~

版主才結婚沒多久就面臨這種局面,搞到要離婚的。二個人真的婚前在一起很久了嗎?真的了解對方的價值觀?了解對方的人生觀嗎?

我想這都是結婚前二個人要去仔細想過的問題,結婚都是要為對方負責的,真的希望你們當初不是奉子成婚,還是認為說在一起久了時間到了就該結這種單方面想法。

我們這一代已經不像上一代一樣結婚生子那麼簡單了,現代人充滿著訊息變遷的世界、開放性社會層面、壓抑世俗現實等。我想兩個人要共同生活,一起組織家庭,甚至養兒育女的重要人生階段,真的是需要二個人的共同體,若單純以雙方談了很久的感情,或是愛情已經深根蒂固這樣子去面對,我想產生的問題會非常大的!

我個人淺見,結婚所需要的應該是夫妻之間的生命價值共同體。
認識自己方能認識人生 做對的事永遠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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