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在這種狀況
居然是在這種狀況
居然是在這種狀況








;;; 當然 離開,離婚,也是選項,,但 不要傷害自己,不要傷害孩子,為自己過生活,
我覺得重點是,樓主看起來似乎不是那麼的生氣
結婚已經數十年也有小孩了
理性可以戰勝感性我覺得你真的值得稱許

也許你對另一半的感情已經比較接近親情而非愛情
你如果願意放下內心的糾葛,原諒另一半
繼續你的家庭生活,我認為也是不錯的。

你太太想必也是百感交集,不妨多花一些時間跟她再聊聊

wihan wrote:
沒想到潛水多年,第一次發表主題居然是在這種狀況。
老婆在她朋友老公開的飯店擔任高階主管,我們大女兒今年上國一,為了陪小朋友發展,我也在二年前辭掉高薪的派駐工作回到台灣,回台後老婆順利懷上二女兒。


所以你老婆也背叛自己的好友?在有小四的情形下,還願意當個小三?還願意這一段畸戀,這已經不是一時的意亂情迷,該想想有必要再繼續維持這一段婚姻了。
心亂時別急著下任何決定,不管做任何決定一定都會帶來傷害,只是傷多傷少、長痛短痛,這需要在冷靜中才能判斷,用正面思考去下決定,不要用我要懲罰誰的角度,做能讓你放下怨恨、不甘、責怪...等負面情緒的決定,以正面的心去走接下來的路,目的地才是坦然光明的。

小弟只想提一件關於小孩的建議,相信你們夫妻現在相處多少會有疙瘩,不要以為小孩還小就都沒感覺,有時很多想法只是埋在心中,私下多跟孩子談談,包括你的煩惱。

要離或不離或什麼決定都以你自己的本心為出發點,可以做綜合考量,但不要像許多案例的當事人拿孩子當藉口,明明自己害怕改變而不離婚,卻又拿著孩子當藉口,說著我不離都是為了孩子才委屈求全,但心中又恨著另一半的不忠,陷在矛盾中的心只會讓家庭氣氛變差,夫妻貌合神離的相處有時對小孩的傷害更深遠,小孩長大也不一定會領情的。
為了生活工作, 跟老闆陪睡?

看似很辛酸, 但有這必要嗎? 不陪睡不給老闆摸插, 人生過不下去?

有很多工作可以去作, 只是看自己願不願意去作而已.

這情況...肯定跟老王有感情了啦. 樓主不要騙自己混過去了.

外遇出軌都嘛說那些 543. 有些人就是這樣, 找盡各種理由藉口,

千錯不錯都不是自己的錯, 我會錯都是身不由己, 政府/社會/生活/環境/逼我的.

今天如果不是那電話爆料, 樓主的老婆繼續給摸插?

人家二人躺在床上摸來摸去還有說有笑呢. 樓主你怎麼看?

說實在的, 樓主你很鎮定, 我很佩服.







討客兄 還有這多理由?

在偷人的當下 就是 做好準備 拋家棄子一切的 心理準備

對方有錢 就能上?

如果今天沒有 人打電話 說破 她會承認嗎?

當然是 繼續爽下去 給客兄睡 也不給你睡

這樣當初何必結婚?

是男人 就該 大刀斬斷

就算將來 形單影隻 也好過 當的 烏龜 懦夫!

人爭一口氣

老闆還有小四喔
老闆真強.有錢.性能力又好
這個故事的啟發就是大家要多努力趕快當老闆
好中肯~
虎皮珠珠 wrote:
先確認老婆對外遇對象...(恕刪)
婚前性行為 是她的自由
婚後出軌就是姦情了!!!
如果是我 我是容不下這口氣的!(試想!你跟他親熱的時候,就會想到她跟小王幹同樣的試!!!很噁)
首先把小孩DNA驗一驗吧?說不定案情另有發展
勸離不勸合。

對方說完睡得著,
表示他的心態上是:

已經坦白、交代囉。

接著再來會是:

我已經說過了,
你沒反對或不同意,
所以日後我做什麼都不奇怪。



以上是經驗談!
親身經驗......
告通姦?
不必了。
拿什麼告?
台灣差不多已經通姦除罪實質化,
拿不到雙方體液混合一起的證物,
就省省律師錢吧~


關於後續孩子的成長,
我自己帶著孩子三年,
認為當初斬乾淨是完全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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