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請別再回文囉

樓主不用煩惱了,就請學法海收妖,別再放出來害人了
你的錢為什麼不能自主

6、7年了,該放手嗎? 何不和你家屬討論
如果男主角是我,,
不會拖到這麼晚,早就分手了.

妳要跟我交往,首先要把我的家人當家人,想成為我的家人,卻不把我的父母當家人?

滾你的旦,,,,

有百萬年薪的收入,一年拿20萬奉養父母,,,需要討論?

樹欲靜而風不止,到時一生難心安.
老實說:還沒結婚就想管我的錢,而且還是孝親費
這種女友,我連想都不想,直接分手!
一個理由:同理心!
沒有同理心的人,相處起來會很累
這種不孝的女生,沒有把男方家人當家人的,我肯定分。
感謝大家
各位每篇回覆我都有仔細看過與思考
也會認真考慮大家給予的建議
我想我心裡已有初步的底了
會再找時間與女友溝通

畢竟除了這件事外
我們的相處其實是非常融洽的
只是彼此有各的考量
小弟就盡我最大的力量溝通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
當和即和,當捨則捨就是

溜騎黏很久了.錯在於沒把手練到放手.一段成熟的愛是會熟練到放手還能繼續邁向下一個溜騎黏.
--
Flo Rida - GDFR (K Theory Remix)
‍‍‍‍‍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gotcha999 wrote:
小弟就盡我最大的力量溝通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
當和即和,當捨則捨就是


說真的才15000就搞拿像拿15W一樣
樓主真的很弱

1W5當孝親費,,其實還OK
以後你要領父母的遺產嗎?
現在付出也是合理的吧

自私的女人是超恐怖的
千萬抓好,,不要放生害人,,就自己吞了吧
gotcha999 wrote:
當和即和,當捨則捨就是


如果是好友小月月

會覺得推倒人家過了 就有責任照顧人家一輩子 (如果沒推倒過,且也沒拖了對方六七年光陰‧‧‧ 理論上要是真的喬不好這事 是可以選擇分手)

但因為推倒過,又或是耽誤了對方六七年‧‧‧ 道義上 似乎不應該落跑才對。


所以對小月月來說 最好的答案應該是最一開始的一兩個月 兩三個月 (或許已有談到婚姻後的支出安排-若真不可以 就立即分手 對雙方才都是最好的狀況!)


這是我好友的想法啦!

看能不能盡量再喬看看了。

又或是女主角覺得(目前) 分手也是最好的選擇,那或許就那樣了。 畢竟女方也自己有這意願。

-

所以稍早才要問清楚父母住的房還差多少可全攤完?

及女主角打算買的房 總價為多少?


想在有詳細數據狀態下 幫想個雙方臨界容忍點, 或許就勉強可以喬好了?

(當然也得考慮後續小朋友的各項花費。)

-

理論上 本樓主題 有點像過去好幾樓主題 結婚後 妻子要拿孝親費給岳父母‧‧‧ 房貸 家用 孩子開銷 零用等等 全都由丈夫支出 這類主題。

嗯,一面而言,樓主女友與過去那些位相比起‧‧‧ 某個面向上 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共同持有最好,有空就辦一辦,房間先分一分,誰是誰的(白紙黑字要寫明,轉帳証明一定要留)
父母在世時,先分清楚講明白,免得日後有紛紛,錢,房子都是很現實的事...
這樣女友意見也會平息一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yGxAvtRJ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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