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BABY* wrote:
((((代PO)))...(恕刪)

沒什麼好捨不得的
留一個不愛你的男人在身邊
對你也沒什麼好處
一下拖下去,你也只會變成歐巴桑
現在他可以失蹤幾天,再來可以失蹤幾個月甚至幾年
你最後還是得離婚
幹嘛呢?

身邊都有人勸你也沒用了
還有什麼好聽聽大家建議的?
最討厭這種明明就聽不進別人建議,又還要一直問一直問
如果你只想得到你想要的建議,你自己決定就行了不是嗎?
....贍養費?????
你確定會有?

第 1057 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
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如果..夫無工作...妻要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
夫給的起贍養費嗎?

你看新聞..離了婚..女方拿幾億贍養費
狀況是..夫原本就有錢..10億(他父母更有錢...)
結婚後..更有錢...20億...
離婚..妻子能請求一半婚後財產...5億...
因為老公有小三,或想擺拖這段婚姻..
或者要小孩...
會加碼到8億十億的...

咱們小老百姓..買台80萬的國產車..都要貸款三年了...
叫另一半拿100萬贍養費?..拿不出來啊...
叫另一半每個月給1萬贍養費?...也辦不到啊...

一般會搶小孩...就是為了這點...
大人可以去找工作...小孩就一定得大人提供撫養金...直到成年...

人活沒幾年...把時間浪費在垃圾身上幹嘛?
現在的人總是說結婚要衝動
衝動下場就是這樣嗎
越來越多的人交往結婚
都是說沒感覺、沒有喜歡了來做分手或是離婚的理由
拜託一下,結婚後的夫妻,要說到一直初戀的感覺
我敢說一定還有人會有那種感覺
但是大部分的人一定都是剩下愛與包容
如果不會包容、只想要新鮮感、想要你所謂的感覺
這種人拜託不要結婚,因為你一點都不適合
買三星?如果你還認為你是台灣人,就不應該將台灣人的尊嚴踩踏在地上,如果你還是要,那請搬家吧...台灣並不適合您居住。

MINIBABY* wrote:
((((代PO)))...(恕刪)


這麼多年了~~還沒小孩??當然不一定是你問題?

你老公會被挑撥離間是很正常,如果又去八大行業玩過<<可以有??

總是會流連忘返,所謂"哪隻貓不偷腥",這不是"犯了天下男人的錯嗎?"

看你要等他回頭,玩爽了,沒新奇了

還是趁年輕......"下一個男人也許會更好"
老婆先改改吧?

老公上班。老婆在家也沒小孩要忙。

至少家務全包。

對長輩要順從。



少說多聽~


MINIBABY* wrote:
想到感情好的時候還是會不捨...(恕刪)

對方也是相同感覺嗎?

你醒醒啊...
妳不是說沒小孩?
那這事就像百元理髮,簡單又快速.
一個人的心已不在妳身上
一個人對妳的感覺已是陌生人
妳要的是什麼?
我看最快瘋掉的是妳
生活也不能好好過
也不能好好睡
沒食慾
心總是亂不停
這些都是妳一念之間
到底是一個人好 還是兩個人好 ? 習慣一個人好 還是習慣兩個人好 ?

把離婚協議書寫好,

要求付多少贍養費,

他想離, 自然就會掏錢出來.

hello

MINIBABY* wrote:
((((代PO)))...(恕刪)


既然不合就趕快離婚,尋找人生的下一站幸福~
學習是條無止境的道路
沒小孩

離了吧!

勉強在一起,到時有了小孩才離

最可憐的就是小孩

有機會回頭就不要在意外界的眼光

幸福再找就好了

找個董你愛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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