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貸款資料~~ 必要時做回爭回房產的要求~~真是傻了你~~ 八字都沒談定就把一切都給了人家這就好比將自己的籌碼都給人家 ~~ 你早就輸了一屁股~先試著看是否真的沒有轉圜餘地... 未來走不下去~~先協議取回房產要她不還 那就提出法律訴訟吧~別怪你父親不諒解~~ 因為有你這般傻兒子 難怪他氣翻了~~
孩子別傻了更千萬不要有輕生的念頭你的人生經驗應該還不多回歸正題錢既然都是你在繳的即使登記在女友名下花點錢和時間請法律或銀行專業人士協助要回大部分應該不難我想在你有要房子的積極行動後女友的態度應該會有很大的改變
lixia wrote:各位好小弟潛水很久,...(恕刪) 叫你滾回家你就滾,當初你怎沒嗆她錢大都是誰繳的把房子拿回來她就會變乖了,大不了就是分手至少不會人財兩失,最悲慘就是到後頭還搞到父母不諒解那你怎麼做人孩子的現在的男人是怎麼了都沒蛋的嗎
lixia wrote:各位好小弟潛水很久,...(恕刪) 聽我一句勸,趁早分一分吧~很明顯地感受到,你女友愛她自己比你還多,婚前如此,婚後也不會改變的,趁還沒有結婚前認清事實,分一分吧!!房子的問題,在婚前取得的財產,若能証明沒有明顯的贈與意圖,應該是有機會拿回來了~這點可以請網上懂法律的鄉民幫忙回應~不要娶一個爸媽不能認同的對象,除非你有決心,爾後與原生家庭斷絕來往,這是我的心得,與你分享~
房子買誰的名字,本來就要講清楚當初買房子時,前女友要我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我死都不肯!分手時,我慶幸當初沒那麼傻!我老婆就很聰明,房子我的名字,所有關於房子的支出都我付,她怕哪一天人財兩失!樓主也很衝,還沒結婚就把房子買在女友名下你名下己登記老家,家人當中沒有人可以登記了嗎?非得登記在女友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