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了我的女兒,是該揭發還是該放任?

你打女人就錯了.....而且既然認為是神混 就該去揭發他~
無量大智慧 wrote:
在315樓有我的回覆...(恕刪)

gregliao wrote:
大大,現在並不是按摩...(恕刪)


應該不會是同一個人吧

還有弟弟這個角色沒看到

真的好無言 wrote:
應該不會是同一個人吧...(恕刪)


樓主的朋友曾經貼文擷取如下:

紫衣姐 wrote:
我約略只是知道 那本教材叫做 小女生身體的秘密
裡面有相當露骨的圖畫及示範,她女兒也看過很多次了!基本上已經有相當程度的認知!

所以經由我朋友老公的轉述,

我是認為家暴中心及家事法庭的立場不是很公正小心的去深入了解"為什麼",感覺只是 公事公辦,

也沒有考慮 現在她女兒的處境,畢竟,我朋友是認識了這位 『神通』按摩 後來跟人家結婚,



自由時報的報導則說:
身材壯碩的王某出庭時激動表示,真的是為了教育女兒,手上還拿著一堆關於按摩師性侵女子的新聞,以及「「小女生身體的秘密」」書籍向檢察官說明,事後更整理一份按摩師性侵的新聞資料,呈給檢方以示清白。


實在是太符合了.....


綸擬辟市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樓主是不是這件事情的主角阿?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2558193&p=1#3347622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9/today-so8.htm

因為時間點真的都很接近.....


好亂欸@____@
這世界好可怕
無量大智慧 wrote:
我是這篇文章的主角,我是男方!...(恕刪)

通胸這名詞就夠讓人....
這年代也至少找個時尚一點的詞, 比如通樂、通了就順了、極樂之通... 之類的
一看這詞就知道是通尛的

你一開始就不該容忍這件事發生的, 直接報警或找記者來就好
現在就不用一直重覆做擦屁股的事了

衝吧, 反正都到這地步了,
該救的就要救...
不該放的就不要放...


PS.依據樓主描述, 個人極反對過程中用暴力解決問題!! 有不好的影響!!
綸擬辟市 wrote:
樓主的朋友曾經貼文擷...(恕刪)


沒錯!看來證實已經是樓主本人了


紫衣姐 wrote:
我約略只是知道 那本教材叫做 小女生身體的秘密



節錄部分新聞:
身材壯碩的王某出庭時激動表示,真的是為了教育女兒,手上還拿著一堆關於按摩師性侵女子的新聞,以及「小女生身體的秘密」書籍向檢察官說明,事後更整理一份按摩師性侵的新聞資料,呈給檢方以示清白。


由這邊看樣子
除了弟弟之外,已經
完全兜上了~

說的比較難聽一點,
假設新聞中真的是樓主,
那新聞中的女兒還沒被按摩師繼父性侵
已經算是被親生父親給『性侵』啦~

誠如 下面這位大大所述
綸擬辟市 wrote:
那個女孩子我看還是送回外婆家或是爺爺奶奶家養好了,
因為感覺父母兩方都很危險.....


既然雙方都危險,還是先讓爺爺奶奶先帶好了!
零1鄉民 wrote:
通胸這名詞就夠讓人....(恕刪)


假設新聞屬實
樓主的行為呢?
更恐怖吧?

gregliao wrote:
樓主的行為呢?更恐怖...(恕刪)

是的, 解決問題不該用暴力....
出手就輸一半了
不過我想樓主想強調的是, 如何救這無辜的女兒....

零1鄉民 wrote:
是的, 解決問題不該...(恕刪)


gregliao兄的意思,
應該是這個父親本身行為也怪怪的,
請看上方的討論。
很扯的故事,但你也把很多你自己做的行為合理化阿,ex踢小孩.愛的小手,
不要一眛的把過錯推給推拿阿伯,雖然我也覺得他是騙子神棍~
但你有反省過是不是你自己的行為也有問題嗎?
扯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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