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您好:下一代的健康是長久的社會的語論也是長久的您和您的女友是否能承擔這後果?您還沒開始就已經遲疑了好久這也已足以證明您看不開你們的關係..與其時時刻刻的擔心倒不如提早結束分手雖痛苦,但卻是短痛而往後出現的問題,那才是傷害祝福您~
Hsiu0927 wrote:無意中看到此篇.我的情況與樓主相似,幾乎一模一樣.如雙方家人沒反對,照你心理所想的去做巴.我有一各4歲的小公主,及一位將誕生的小王子. 可以詳細問一下您的狀況嗎?可私密我~我想做個參考~
gabriev wrote:給你公司一個良心的建...(恕刪) +1,法務換掉吧不過這討論串要弄多久阿我在12頁就說清楚講明白的東西版主到現在還在問是真的"不甘心 不放手"的話就去辦理結婚了啦,沒人阻止你們戶政事務所沒那麼神通廣大,還去查到你們有6等親的問題不過,只要有人主張婚姻無效,你們就玩完了,只是這樣而已阿不會罰錢,也不會抓去關,放心好了別再問了,拜託不要說清楚講明白的話,不順你的意,你就要別人都附合你的看法那法律就是這麼定的阿不會說一說法條內容就改變的,好嗎
changc003001 wrote:我問過我公司的法務~...(恕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法務有看懂斷句嗎?前面是主條,後面是但書。注音符號的用法應該不用教學了吧。
夏天的涼風 wrote:請大大們幫幫忙今天....(恕刪) 法律都寫的很清楚 鄉民們也幫你找了很多答案你還在尋求聲援 趕緊的是 你女友的阿罵 到底是不是撫養的 快給答案真是的這齣戲還要演多久 可提供給民視 我想應該比 娘家 還好看
kingbee wrote:與法 是可以與情 看家裡與理 產檢做的勤........................................個人覺得 都什麼時代了 兩人相愛 又不會妨礙到別人..........歐美對這種事看的比較開...............頂多不要直接生小孩 用人工受孕 不就好.............記得前年吧 德國兄妹生小孩 好像沒出什麼事....只是有與論壓力而已 大大...你弄錯了吧你說的人工受孕是用誰的精子跟卵子啊如果還是他們兩個..."用人工的方式就不會有問題".....這太荒謬了吧!!!!
changc003001 wrote:我問過我公司的法務~~~答案是可以的第 983 條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原因是在第二條中的但書~~~~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依樓主的狀況,應該是同輩的,所以是沒有問題的 貴公司的法務實在也太兩光了我真替貴公司擔心他應該是律師、檢察官;法官都考不上才來當法務的吧他的這個見解實在太離譜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