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要辦離婚手續了,但因孩子的關係心情很複雜...(文有點長)


asvincent wrote:
我與準前妻在93年8月結婚,102年11月分居,到現在終於要辦離婚手續了......

當初要結婚時我才退伍並開始工作不到半年,因為老婆不小心懷孕了,在討論後決定要結婚並把孩子生下來,
我當時是在一家傳產上市公司擔任總務,老婆在當實習教師,實習結束後因為她要自己帶小孩所以沒有上班,
我們租屋的社區在我父母家對面,衣服都拿過去媽媽家裡洗,吃飯也是媽媽煮好後我們過去吃。

到了97年底靠著長輩的幫忙買了房子,貸款也不算多約150萬,此時老婆也去某私立高中當兼任教師
99年她被另一間私立高中獲聘為正式教師並擔任導師,當了一學期還沒結束就跟班上的一位男學生發生外遇
我發現了之後就去找徵信社,用房子再貸款了一筆錢請徵信社幫忙,後來還再借了民間二胎房貸,
並把錢借給徵信社的主管。

大約到了101年中,老婆與外遇學生分開了,但本就有輕微憂鬱症的她因此變得更嚴重,學校的工作也辭了
而我欠民間二胎房貸的事情也被老婆知道了,因為我無法償還二胎房貸的金額,
所以這件事就這樣一直拖著沒處理,就在102年11月老婆說他因為害怕有人來討債,精神狀況變得更差了,
也因為我一直不處理,所以她無法忍受跟我生活在一起,她要自己搬出去住,並要求把房子賣掉還債。

過了幾個月因老婆很努力地找仲介,房子順利賣掉了,還清了債務她也分得了200萬元,
期間曾有談過離婚的事,但後來就不了了之。

從結婚後至房子賣掉家是幾乎都是我在做,她當導師後因較忙學校也較遠,小孩接送也都是我負責,
而因為她是自己一個人搬出去住,所以分居後到現在小孩也是由我及我的家人在照顧,
她從來沒有付過我任何小孩的教育費或生活費,頂多就是帶她出去玩或買東西、衣服給她
以及寒暑假小孩在她那住一段時間負責他的食衣住行。

到了今年女兒上國中了,我老婆本想讓我女兒念私立國中,但我認為費用無法負擔念公立就好,
老婆後來也同意先讓她念公立的看看,之後再視狀況調整。

我女兒小學畢業是領市長獎的,所以我原本以為念公立國中並補習英文即可,
沒想到女兒經過了兩次段考,成績不盡理想,她媽媽就說要讓她轉到私立國中就讀
因該私立國中離我老婆現在住的地方比較近,我老婆又說要要監督小孩的課業,
所以要小孩搬過去跟她住,我女兒也說他願意跟媽媽一起住。

所以我們就擬寫離婚協議,約定雙方共同監護,女兒與媽媽住,我則每月需支付教育費用,
原本於上星期六擬好時雙方均同意這些協議,但昨天我因為想到了一個疑慮欲跟老婆討論,
她卻認為我是故意想要拖延,又歇斯底里地跟我吵了一架。

我的疑慮是我老婆在我們分居後一段時間就有與一個男性同居,所以我女兒搬過去的安全問題要如何處理,
擔心這個不是很正常的嗎?實在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

後來我向女兒詢問她去媽媽家住時與該男性的互動情形,她說就很普通,她並不擔心安全的問題,
所以我也無話可說了。

抱歉,寫了這麼多還沒寫到心情複雜的原因,是想說把前因後果較交代一下。

心情複雜是因為在女兒還在讀小學時,若打離婚訴訟問小孩願意跟誰住時,小孩應是要跟我的
但現在再問我女兒,她說他會要跟媽媽住,其實她要跟媽媽住我覺得也是沒什麼問題,
我反而是輕鬆不少,只是女兒跟我住這麼久了,忽然要離開也難免會感覺不捨及失落,
也會想到或許我對女兒的關心不夠吧,忽略了她的心理需求,這應該是需要一些時間調適,
再加上家人對於我女兒要跟媽媽住及我要付教育費的問題一定會不爽,我就覺得心情更沉重了。

其實這篇主要是想發洩一下我鬱悶的心情,有一些細節是沒有寫出來的,
若版友有疑問或想惠賜建議也都歡迎提出,謝謝。...(恕刪)


還沒離婚就跟別人外遇?還沒離婚就跟別人同居?

這樣你還能忍好幾年?希望你的小孩不會被帶壞...
她跟另一個男的同居所以女兒不能跟她住
那要到什麼情況下才能跟她一起住?
等她跟對方結婚可以嗎?
可是新聞上也有繼父性侵的案例啊?

建議你 女兒已經不小了 教她保護好自己才是真的
不然你前妻跟誰交往你都會覺得他們不適合一起住

另外 明明女兒後面跟你相處的時間比較長
照理來講應該要選擇跟你住才對
為什麼她反而選擇跟媽媽住 自己也要想想原因

過去了就放下
她不適合你 看起來也不是很好的對象
好聚好散 也是一種方式 也是一種智慧
不一定要像其他人說的 爭到底 求賠償
放過她其實也是放過自己
官司打下去要耗多久? 還要陷在這不開心的迴圈裡多久?
讓小孩看到你們完全撕破臉會好嗎?

版主加油!
辛苦了...
看完了你的文章心情五味雜陳
給你一句忠告:

「有關人生重大決定,多問問身旁親友的意見(至少3個,並秉持錢不露白(如房產、車等)的原則),再做決定。」

以上
Irisxoxo wrote:
她跟另一個男的同居所...(恕刪)


謝謝你

我其實也並沒有想要打官司,
我跟我老婆過去的事,我已不再去想了,
也可以說是我完全不想理她,不想再與她有任何關係,
我的心情不好不是因為要跟我老婆離婚,而是因為擔心女兒的關係。

另外有關為何我女兒現在選擇要跟媽媽住,這要從分居之後的生活狀況來說會比較清楚,

分居後,原來的房子也賣掉了,我爸媽因不忍我獨自照顧女兒,便要我帶女兒搬去跟她們同住,
那是一間3房2廳約29坪的社區大樓的房子,原本就住了我爸媽、我大哥大嫂還有我大哥的兩個女兒,
再加上我跟我女兒,總共8個人擠在那個房子裡,只是哥哥的小孩年紀還小,勉強還是住得下。

我每個月也會給我媽媽一筆錢負擔家庭生活的開銷,女兒放學後是先到安親班寫完功課後再回家,
一直到了小學快畢業時,我老婆說為了女兒的升學,她想讓女兒讀私立國中,因為該學校離她住的地方比較近,
所以她也說要女兒搬過去跟她住,後來我說我無法負擔私立國中的學費,加上我女兒也說先念公立的就好,
我老婆也就不再堅持,而我女兒小學畢業後就到公立國中就讀了。

而因為我哥哥的小孩長大了,我女兒也已上了國中,都需要自己的房間,
所以我跟我女兒就在我爸媽家附近租房子住,我女兒放學後若不用補習就直接先回阿嬤家寫功課及吃晚餐,
等我下班也到我媽媽家吃晚餐後,我再與我女兒一起回租屋處,若要補習則是直接到補習班寫功課吃晚餐並上課,
結束後我再接她回家。

後來第一次段考,我女兒的成績是全班第3名,全年級排名24名,這樣的名次我覺得是差強人意,
但我老婆卻認為太爛了,所以之後我女兒從原本兩週去她媽媽那邊一次變成每週都去,
我老婆說是要幫忙她複習功課,因為我女兒表示願意每週都去,所以我也只能同意。

現在第二次段考的成績出來了,我女兒的分數與第一次差不多,雖然名次尚未公佈,
但我女兒說她班上不少人的分數都有進步,所以名次可能沒有上次好,

原本我只有給我女兒補習英文一科,現在我老婆認為女兒應該要補全科目,
並說補全科加公立學校的費用與讀私立國中也差不多,所以就又提了要女兒搬過去的事,
並說也把離婚手續辦一辦。

我老婆當過高中老師也當過國中老師,所以她有跟我女兒分析了成績對於升學的影響,
因此我女兒也對自己的成績沒有進步感到不安,說要為了以後能讀好的高中,辛苦一點去唸私立國中也沒關係
在對於小孩的教育上,我老婆確實是比較會有規劃,也會嚴格管制女兒使用3C產品的時間,
並且也能夠教女兒作文(我老婆是國文老師),而我則是讓我女兒自己念,若數學有問題我尚能教她一下,
3C產品我僅以口頭勸她少用,不要影響課業及睡眠時間,想說試著讓她能夠自律。(結果這點也變成我老婆不爽的原因之一)

應該是這樣我女兒覺得媽媽在課業上比較能幫助她,所以選擇要跟媽媽住,
另一個原因是我女兒覺得放學先回阿嬤家吃飯後再回自己的家很麻煩,
而放學後先去補習班再回家這樣跑來跑去也很不方便,若住媽媽那邊讀私校,因私校每天都會留晚自習加強課業,
也跟家長保證不必再去補習班,所以只要從家裡到學校,放學直接回家就可以了。

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女兒說跟媽媽相處的氣氛很好,時常有說有笑,也有共同的話題可聊,
而我與我女兒的互動則比較平淡,一般的噓寒問暖會有,也會問有沒有缺什麼、需要什麼,
但不常與她聊天或一起玩,或許因為這樣忽略了她的一些心理需求吧!

總之,我女兒選擇要跟媽媽住我並不會感到難過,失落是有一點,也有一種終於輕鬆了的感覺,
雖然我知道照顧小孩我也有責任,但我從結婚後都是下班就直接回家,幫忙作家事及顧小孩,
我老婆自從當了高中導師後,也都是由我接送小孩及陪她吃晚餐,後來她外遇,更是不常在家,
小孩也是我顧,後來她辭職在家,憂鬱症時好時壞,小孩仍是我在接送,再後來她拋夫棄女離家出走,
也是由我及我的家人照顧到現在,我真的有點累了,且也應讓小孩的媽媽盡母親的責任了,
當然我仍會關心我的女兒,只是模式不同了。


asvincent wrote:
謝謝你我其實也並沒...(恕刪)


我覺得如果她真心為孩子好
女兒也願意相信她 
那就讓她去輔導女兒也沒關係
就算你跟孩子媽媽意見有些相左
本意都是為了小孩好 這樣很好

從你文中感覺你們都對孩子課業很緊張
不過我覺得課業本就只是人一生之中的一個過程
父母自己也不要把孩子的成績得失心看的太重
你跟孩子的媽媽只要盡自己努力能幫上忙的幫忙
孩子也盡她自己的努力去做好她該做的事這樣就好
畢竟現在出了社會 學歷已經不是一切

教育費這件事
不要把它想成是孩子的媽在要
想成是你願意替孩子的付出
這樣想起來就理所當然了
跟親友談起來也沒什麼好嘴軟的

人生很多事 我覺得就是自己要不要鑽牛角尖的問題
你把事情想寬了 路就很寬
把事情想的窄了 有時只不過是給自己找頭痛

Irisxoxo wrote:
我覺得如果她真心為孩...(恕刪)



哈哈,您的回文對我很有幫助,

有寫出了我的一些想法,也有我想對家人說的話

但昨天先跟我姐姐說了以後,她仍是擔心我會被騙錢

因為我跟我老婆擬的離婚協議是我先付1年的教育費12萬,

之後就每個月付1萬元,而我姐姐則是擔心我老婆會不會收了錢後,

沒有讓我女兒去念私中或是以憂鬱症發作為由推說無法照顧女兒,

就又把女兒送回給我照顧,這樣我錢被騙了,女兒也又受到了傷害,

唉,所以心情又變得很壞了。

asvincent wrote:
其實我知道自己也是...(恕刪)

醒醒吧,從準前妻跟小王同居的那一天起,她就已經跟您撕破臉了,並不是在法庭上相罵才叫撕破臉
還有自己媽媽在外面跟別的男人同居,應該捍衛家庭的爸爸卻沒有採取行動
這些事女兒看在眼裡,不知已對她的兩性、婚姻、責任觀念產生多大的負面影響
樓主還在擔心上法庭會傷害她幼小的心靈,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並不是叫樓主一定要興訟,而是要釐清雙方責任

另外,沒有讓你不付女兒的學費啊
交錢時間到了讓女兒持學校註冊單來向你請款就好
不明白給準前妻錢的用意是?還預付咧
屆時可不要給了準前妻錢,結果註冊時間到了她又來索要,說因為發生甚麼事把學費用掉了
你要確保錢有用在女兒教育上,別變成準前妻跟小王的提款機了
把自己應該做的盡責做好,錢再賺就有!
asvincent wrote:
哈哈,您的回文對我很...(恕刪)

realakito wrote:
醒醒吧,從準前妻跟...(恕刪)


我也贊成不要預付 預付的用意是?
固定月付一萬或實支實付都好
但實支實付或許有的時候會有超出你能力範圍的開銷
到時要跟對方爭來爭去也很麻煩

至於騙這件事
我覺得家人會耽心是正常的
堅定自己的立場+說清楚講明白就好

對孩子媽媽:
1.不會一次給一筆以免錢被挪去它用
如果是註冊等等需一次繳交比較大的金額那就拿單據來你才掏錢
2.說好按月給多少就是給多少,你能力有限,多了沒有
3.你給的是孩子的教育費不是給她的膳養費,實支實付很合理,不要拿這做文章

最後付了錢記得告知女兒你有在做這個動作
這些錢是讓她上學或補習等等用的

realakito wrote:
醒醒吧,從準前妻跟...(恕刪)


我覺得 走上法庭可能捍衛的不是家庭 
也許只能捍衛自己想要的尊嚴

後續帶來的負面影響可能遠遠超過所能得到的賠償
畢竟上了法庭後可能連和睦的跟孩子媽媽說話都辦不到
也有可能會讓對方跟孩子灌輸一些爸爸很不好的觀念
還有對樓主本身 跟曾經的伴侶對簿公堂
後續也要花更長的時間去做心理調適

父母為何走不下去了 
為什麼會變成今天這樣 都是可以跟孩子討論的
你在這段婚姻中做了哪些事導致你們漸行漸遠 
你的太太又在這段關係中做了哪些事傷害到你
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跟孩子客觀的講講看 
孩子慢慢會自己判斷 媽媽這樣做好嗎 
有時候不需要使用太嚴厲的手段也可以讓孩子明瞭

兩性、婚姻、責任觀念
不是只有在完美的婚姻中才能教導給孩子
孩子也不會只聽媽媽的說法來決定是非對錯
人生漫漫 誰都不能保證帶給孩子的經歷能永遠都是完美的
怎樣在這些不完美當中去教導孩子成長
這才是父母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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