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sion7210 wrote: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哥...(恕刪) 很難最快的方法就是結婚來台再次就是讀書來台最後就是工作來台再不然就是旅遊來台(然後逾期不歸)....俺以前的經驗...不管是你過去還是她過來都很難
登記也是公證啊登記需要兩個證人,如果那兩個證人無法確定雙方是否合意結婚時,那就會有結婚無效的狀況通常情況就是你跟朋友說你要結婚,然後請朋友簽名,朋友怎麼可能會幫你去跟女生確認,所以就傻傻簽名啦如果兩個人都去戶政事務所,由戶政人員簽名就沒問題啦ps.剛剛舉的案例是實際存在的,朋友只確認單方意願,最後離婚官司變成結婚無效
版大你好,我自己過來人的經驗是公證結婚是最快的,準備好必要文件及跑完程序後所謂必須文件是指:僑居地良民證,台灣良民證,台灣結婚證明書(需公證後才有)等1~2個月內就可以讓對方來台灣拿居留證其實公證的意義就是讓你女友以"依親"的身份來台居留而且女生有一個好處就是拿到居留證達規定年數後就可以申請升級成身分證男生申請身分證後還必須服兵役...所以男生比較麻煩以上是我的經驗,供版大參考~edsion7210 wrote: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