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本毛妹又帶刀 wrote:我是來等圖的 ~ Eclipse 7099 wrote:上個了床 不代表就是100分在美的女人 摸三年也會膩...不會吹 不會舔不用三年就膩了... 三年?不用這麼久吧...李組長覺得案情並不單純結不了案……
Nana fish wrote:我從來不吵著你一定得...(恕刪) 要在一起什麼理由都不用!海枯石爛都會發生了~什麼理由都沒有用!不想在一起什麼都是理由!找理由給你那是面子~在離譜你還是接受吧!至少~~比收到好人卡好太多了......這玩意絕對是所有理由裡面最惹人厭的!如果你真的有你說的這麼好~~考慮我怎樣!
edward3019 wrote:自己講的都不算,請男主角現身說法就應該可以破案...(恕刪) 看另一篇~分居中是怎樣阿@@?好無言,根本沒結果的感情談屁,個人認為只是炮友~說不定還會被告,難怪男主角要快脫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