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heart wrote:
自己一個人全出掛自己...(恕刪)

而且要自己貸款全付 分的時候就不用囉嗦了

摩摩渣渣 wrote:
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當然適合買房 前提是












記得名字要登記我的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摩摩渣渣 wrote:
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當然是不要!!就算兩人都說好了過了兩.三年生了小孩在結婚....
但是你能保證這2~3年不會分手?這種事還是等真的結了婚再說吧
我覺得避免未來不必要的麻煩啊
建議還是不要合購比較好耶...
畢竟還是情侶,變數很多
不適合
摩摩渣渣 wrote:
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千萬不要阿....
以後變化太大
有結婚就還好 分手就頭痛了...

摩摩渣渣 wrote:
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跟情侶刺青一樣難處理。
千萬別做傻事,我同事就是活生生的案例,出了頭款買了女方的名字,分手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還被羞辱,真是人才兩失。
一個人買,目前我負擔不起…

謝謝大家的建言,我瞭解嚕!!

不適合吧~~ 畢竟談錢傷感情~

既有三年結婚打算 就努力存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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