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el wrote: 說的好丫,我上星期帶他去烏山頭到了,烏山頭門口才否決了烏山頭。只好改去新光三越只因太陽太大。貓可以舉手問個問題嗎:烏山頭距離新光三越有多遠...雖然貓是路癡.. 可是直覺告訴貓...好像很遠吶附註:貓記得之前不知道在哪看過類似的東西大意大概是:追女孩又不見得追的到.追的到又不見得會結婚,會結婚又不見得會生小孩,生小孩那小孩又不見得是自己的.結論:追女孩幹麻
冰雪幻姬 wrote:"dw再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把她娶回家,人家說結婚是戀愛的墳墓,所以解決的方法是趕快結婚..."....呃...dw大大,你陪葬? 呃...這叫"置之死地而後生",不過現在有些後悔了,後悔太晚結婚了.....結了婚之後才發現很多好處,例如:很多事情都可以名正言順了
chihshang wrote:hopel wrote:追了快5年了也習慣了。 hopel大 真的好耐性阿之前也有過這種經驗 我一年就投降了因為覺得簡直是跟自己過不去(奉茶奉飯站衛兵 把屎把尿獻殷勤....累阿..) 還好啦她不用天天打電話,一星期陪一天就好,又不愛亂買東西。有時任性一下而已。交的女友中個性最好了的一個了。
小酒蟲 wrote:這段話我看成:Hotel 說:大約要開40到50分鍾的車吧,開120左右的話。(那一間這麼遠啊?) 記得好像沒有站上的大大叫Hotel的吧 正解: Hopel喔不過喔~~!!談戀愛這回是啊是需要的時候沒有不需要的時候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