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一哥 wrote:
關於這一點,本王有不...(恕刪)


我個人看法是這樣 嫖 在道德觀上面 真的不太好
但是站在做生意的角度 各取所需 一買一賣 沒什麼不對

不過我是不太能接受瓢這個行為
感激傷害你的人,因為他磨練了你的心志 感激欺騙你的人,因為他增進了你的智慧 感激中傷你的人,因為他砥礪了你的人格 感激鞭打你的人,因為他激發了你的鬥
Macquarie wrote:
我個人看法是這樣 嫖 在道德觀上面 真的不太好
但是站在做生意的角度 各取所需 一買一賣 沒什麼不對

不過我是不太能接受瓢這個行為

一買一賣對不對?本王覺得是你要怎麼去看待嫖妓這件事,就像你認為嫖在道德觀上真的不太好一樣,生意有很多種,合法的.非法的.道德的.不道德的,甚至本王還看過新聞,竟然連人體器官都能買賣,只要出的起錢,連器官都可以搞來給你...
本王再舉幾個例子,買賣毒品.槍枝對不對?買兇殺人對不對?看你怎麼想而已..哇哈哈
凋零線 wrote:
那你就搞錯了
但我累...(恕刪)


你這樣解釋
我大概可以懂了你的方向
我實在不清楚樓主年齡
也不清楚他們真實的夫妻相處關係
你的講法 也不失為另一種思考方式
要鼓勵樓主更愛自己
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
那很好~
是我誤會了

但是我覺得
我的建議更好
甜的糖果,每個人都搶著要吃...連阿公也搶著要....
小偷最後會變大偷...小三或不三不四的女人登堂入室是遲早的事.
你先生不是不滿意,是胃口太大,男人有錢...有閒...有些東西就硬的很....家花哪有野花香...
改變自己也許有機會,但這是原則問題,樓主一昧姑息...放任...再怨再恨再髒再難堪,也要認了..
無法改變現況,以後只會更糟...
原則是不能違背的,如果放任,以後再有沒有機會修正回來了...

路跑一哥 wrote:
一買一賣對不對?...

本王再舉幾個例子,買賣毒品.槍枝對不對?買兇殺人對不對?看你怎麼想而已..哇哈哈(恕刪)

買賣毒品
買賣槍枝
買兇殺人

只要算政府辦都對
醫院要嗎啡,許多國家槍枝合法化,一國跑到別國殺人還廣播,
侵略都可以叫合法
這都還是近年來發生的


嫖妓,古代青樓有賣藝的,文人間流行一風氣要"認"一位(看高陽書太久了,大慨這意思)
現在一夜情,小三,同居...,給錢?不給錢?是分界?

戀愛婚前有性行為行為一樣,用詞不同,想法觀念就出現差異.

路跑一哥 wrote:
一買一賣對不對?本王...(恕刪)


[本王再舉幾個例子,買賣毒品.槍枝對不對?買兇殺人對不對?看你怎麼想而已..哇哈哈]

有些在台灣是不合法,在其他國家有些是合法,大麻算毒品?在荷蘭合法,
美國可以買賣槍械

荷蘭,瑞典,澳洲.....etc 有合法性產業,台灣也算合法,只是都沒設立專區


買賣要在合法範圍~~~~!
[買兇殺人,器官買賣],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合法.

在合法設立紅燈區的國家,是沒有道德嗎?應該不是,因為考量的東西是不一樣!

身為男性, 我也不贊同樓上消極的理論,
但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每個人遇到的問題都不一樣,
但是唯一不應該變得就是大家看到問題以後都應該去努力解決,
而不是消極接受.

不論是誰的錯,大家都應該一起來面對才是維持婚姻的方式.
SYDNEYWW wrote:
我不能同意樓上的說法
你這樣講
等於是造成樓主的家庭破碎

這種消極的言論
對某些人也許有效吧? 我不知道
但我確定
一但女人有了這種消極的態度
彷彿婚姻出現狀況通通都是男人的錯

SYDNEYWW wrote:
...(恕刪)
要鼓勵樓主更愛自己
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
...(恕刪)


其實,樓主的老公可能也是這樣,因為與老婆溝通無效,只好消極地更愛自己。
贊同愛自己,其實也就可能贊同樓主老公的動機。

SYDNEYWW wrote:
...(恕刪)
但是我覺得
我的建議更好



愛的分寸掌握很微妙。愛到沒有自我,對方將不再愛你(因為他愛的你被你自己所拋棄);愛到只有自我,沒有回饋的愛也無法維持。無論是完全迎合對方,還是只遵照自己想法,都會讓二人走不下去。就像國標舞一樣,好的搭檔,是能表現自己舞姿,卻又能觀察舞伴,隨時微調自己動作,而有完美的契合。

如果同床異夢不是樓主要的結果,那麼當二人還能溝通時,千萬別放棄溝通。
RICE 1502 wrote:
買賣毒品
買賣槍枝
買兇殺人

只要算政府辦都對
醫院要嗎啡,許多國家槍枝合法化,一國跑到別國殺人還廣播,
侵略都可以叫合法
這都還是近年來發生的


嫖妓,古代青樓有賣藝的,文人間流行一風氣要"認"一位(看高陽書太久了,大慨這意思)
現在一夜情,小三,同居...,給錢?不給錢?是分界?

戀愛婚前有性行為行為一樣,用詞不同,想法觀念就出現差異.

本王那句話講的太簡短,所以才會延伸出一些矛盾...哇哈哈...
醫院要嗎啡,是要醫治病患,減低病患身體上的疼痛,醫院應該不至於隨便一個人進來,就給對方嗎啡吧?
槍支合法化,是國家允許人民用來防衛.保護自己,而不是要讓人民隨心所欲,看路人不爽 或 尋仇就拿出來開槍
至於因為國家之間的戰爭而殺人嘛,其實本王以前討論時也曾提出過這議題,基本上,本王認為這是國家集體意識所造成的(比如說刀槍不入的義和團 或 紅衛兵批鬥)一個國家的人民,如果大部份都被集體意識所"催眠",哪怕這件事有多麼不合理.不仁道,他們也會"自認為"是對的,合法就更不用說了...哇哈哈...不過,其他國家怎麼看.歷史怎麼去定位他們,這又是一回事了,就算是國家之間的戰爭,如果不講道義,也是會被全球輿論所譴責的...

總而言之就是,做一件事,是出於個人私慾?還是想幫助社會人民?是害人害己.令人墮落?還是利人利己?增進人民幸福.保障,這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哇哈哈

至於古代青樓 和 現在小三.同居給不給錢那一段,本王沒研究耶,哇哈哈,不過本王粗略認為,這問題應該是有沒有情感的存在,而不是給不給錢吧..哇哈哈...

ASD123456d wrote:


有些在台灣是不合法,在其他國家有些是合法,大麻算毒品?在荷蘭合法,
美國可以買賣槍械

荷蘭,瑞典,澳洲.....etc 有合法性產業,台灣也算合法,只是都沒設立專區


買賣要在合法範圍~~~~!
[買兇殺人,器官買賣],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合法.

在合法設立紅燈區的國家,是沒有道德嗎?應該不是,因為考量的東西是不一樣!

本王也認為這些國家不是不識道德,而是為了利益 及 欲望,所以閉著眼睛裝不知道.當沒看見...哇哈哈...

至於在台灣合不合法?老實說,本王也搞不太清楚,反正台灣的法律總是怪怪的,一下子罰娼不罰嫖,一下子娼嫖都罰,本王剛稍微去翻了一下,發現原來是社會秩序維護法草案,修正在地方政府的性工作專區內,娼嫖都不罰,不過這案子三讀通過了沒呀?本王真的不知道,所以問一下,哇哈哈...
不過照目前看來,大多數縣市首長幾乎都不願意在自家設立性工作專區,還是有縣市已經開始著手規劃是本王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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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引用一下《蘋果》2011年的民調,有49.88%的受訪者贊同設立性工作專區,只有25.19%的人反對,但被詢及「是否支持你居住縣市設性交易專區」時, 47.52%的人認為敗壞風氣不支持,只有34.20%的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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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是有點矛盾?一下子贊同設立性工作專區,一下子認為敗壞風氣不支持蓋在自己居住的縣市,享受都要享受,但敗壞風氣的後果卻要丟給別的縣市去承擔,更何況設立性工作專區可能會延伸出利益.治安.衛生等問題,政府有沒有能力解決?那政府有沒有防治措施?請問配套措施在哪裡?本王是還沒看到啦,所以目前看來,台灣設立性工作專區只是個喊喊口號罷了,嫖妓要走向真正合法,本王認為還有的等...哇哈哈...
像之前也有人提到,娼嫖如果是那麼正當的事,那男人同不同意自己的老婆去找鴨舒解?將來女兒如果對你說:"我要去從事性工作"那你同不同意女兒去做這份"正當工作"?是不是真的打從心理認同,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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