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婆跟你討零用金,還從兩萬增加到兩萬五,在你看來,這筆錢是她拿去自爽用的,難免你會覺得她自私
然而,這筆錢她是花光呢?還是有存大半起來?是完全自肥用?還是在你有需要時她會願意拿出來幫忙?
你現在認為這零用是她拿去享樂用的,所以有點不爽
但另一方面,你也可以當作,這筆錢是她為這個家庭存錢的另一個備用帳戶
是為了兩人老年生活,存她那一份的退休金
就算夫妻各有各的錢,只要有同心,知道兩人內心都是向著婚姻向著家庭,就不會有不安全感,互相埋怨
我自從連生兩個小孩,做家庭主婦也很多年了
老公負擔所有家庭支出,我沒想過跟他要零用錢
給自己買東西,我會用婚前存款付錢
自從買房買兩車後,老公貸款負擔變重
身為家庭主婦,我甚至還"倒貼",負責支出兩個小孩子的各種學雜費,一個月兩萬多
為了這,我在家裡兼差賺錢
天天從睜開眼睛就開始照顧兩個小小孩,超累,完全沒有親人幫助,然後還要兼差工作
一般人看到,是不是會冷嘲熱諷我老公沒用,我很可憐沒尊嚴
其實相反,我們感情超好,十幾年來非常幸福
不是錢的問題,是感情的問題
感情維繫得好,不會分你我,兩人所做所為都是為這個家庭
不會怨恨對方藏私錢,雖然各自有存款,終究都是一體的
再說點實用的,如果想讓老婆心裡好過些,建議可以考慮將房子共同登記在兩人名下
這是一份心意,會讓女方高興,共有房子,也是共有家庭,女方心理上會踏實很多
如果你做不到房子共有的話,想想是為什麼,是不是你也在算計,怕自己吃虧,以至於不能同心
其實吧轉個念,還很多男人是送房子給老婆的呢
當然,這是在你有認真想拯救維持婚姻的前提下,可以做這樣一個動作
如果你已經傾向於有離婚的打算,那就不用了,房子自己留著,不用無聊去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微弱 wrote:
重點是你們兩人在這個...(恕刪)
樓主給太太的是零用錢,不是家用,照理說也不該過問錢怎麼用,只是她領了樓主的薪水又沒有做好份內的事(比如陪樓主回去看爸媽),現在又用鬧離職的方式要求加薪,老板會生氣也是正常的
房子改成共同持有或是女生的名字,會讓女生對家庭有向心力?現在離婚率這麼高,沒有什麼是絕對的,如果後來真的走到那一步,是不是還要花錢和太太買回房子...一個房子買兩次,這太冤了!
說錢不分你我就是同心,這我不能認同,因為有很多至親好友就是因為錢分不清,而漸行漸遠的,如果真的在乎一個關係,也想長遠的走下去,劃界線很重要,樓主給的薪水可以照給,要不要加薪,那都可以談,但房子的部分,不能讓步!!
再說這位員工真的盡責到該加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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