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標題我還以為是為了拉攏業績被女客人睡了但是看完整篇文章後,我覺得樓主的問題就是蠢問題,你要是想分手早就分手了,還會上網提問代表你自己也很能接受他那種性格的人。只不過我覺得你們不適合婚姻,因為你會抱怨他。
A辣愛怕跑 wrote:我以前待過的房仲公司...(恕刪) 我是跟同事不打(砲)不相識啊!女同事本來還有個,論及婚嫁的男友,唉!因為跟我打砲之後,就分手了。我們偶爾會找,沒有人住的託售房屋做愛,可以省休息的費用喔!然而,怎麼來就怎麼去。因打砲而開始,也因打砲而分開。所以,已經分手囉!我問她為何要再跟其他同事打砲?她說我性無能,無法常常跟她做愛。天啊!我非得天天來一發,常常來一砲,正事都不用辦,精盡人亡就對啦!這種慾女,只能放生囉!也遇到,男女同事都已婚,女的還有兩個小孩,就因為當了砲友,最後,女方也離婚了。真是個性福的行業啊!
可以試試把這工作上的事當成是政治,大家講好以後見面不聊工作。免得大家觀點不同吵架,如果對方不願意還是要講,建議放生,都成年了還這麼容易被語論遷著走,表示心智還沒成熟。成年人就算知道另一半親人怎樣不好,基於是另一半的親人,怎樣也會刻意避免談論或批評。男女朋友也好夫妻也罷本就是互相體諒,如果它不懂的體亮你的家人,那以後結了婚你會很痛苦,建議就早點分。但你也要給它一次機會,所以先溝通看看,不行就放生別浪費了你的青春,下一個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