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君0213 wrote:小弟跟她都即將邁入4...(恕刪) 事情都發生了。只能看以後怎麼盡量避免這種狀況發生。覺得可以先公證結婚,之後看怎麼樣再補辦結婚宴客儀式。想法認知不一樣,互相溝不通,你們在一起也是會辛苦的。
暴風君0213 wrote:小弟跟她都即將邁入4(恕刪) 既然都已經有了 為何不先結 之後再宴客?訂婚是能有甚麼法律效力 (是說結了也還可以離吧)不想倉促的結婚...而且懷孕也不在預期之中樓主實在不是很可靠啊 (避孕不全然都是女生的責任啊)
我想澄清一下我很想負責任啊~也剛好彼此有這個契機 可以往下走下去但對方現階段不願意....可能真的覺得今年不適當~亦或是 還有其他 職涯規劃 或 想做的事但之前有討論到 近1-2年完成人生大事~我是承認我做錯了但無奈的是 怎麼會變成如此無法收拾的地步她承受身體的傷 我則是心痛
暴風君0213 wrote:我很想負責任啊~也剛好彼此有這個契機 可以往下走下去但對方現階段不願意.. 代表她不夠愛你也不想跟你成家要不然有小孩的狀況下最多就先登記結婚日後再宴客的也有請換想要成家的異性我30多歲時大都找想要成家的異性交往而有幾位雖然沒有結果但她們也真的都結婚有小孩了但她們的另一半也都是有買房畢竟沒房沒安全感==========我年近50,兩個孩子的爸,好歹有點經驗..周邊同齡的找對象成婚大都2年內決定的
暴風君0213 wrote:但對方現階段不願意....可能真的覺得今年不適當~亦或是 還有其他 職涯規劃 或 想做的事但之前有討論到 近1-2年完成人生大事~ 可能怎樣可能怎樣,只代表一件事;你不瞭解她,且沒有認真在聽她在講什麼。你只做你想的,認為你覺得的。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