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obu1978 wrote:高中情侶殉情? 女...(恕刪) 等你成為人父 再來講萬一有一天 妳女兒或是兒子跟你講 老爸 我要跟小混混去浪跡天涯順便強劫賣賣毒品就可以養活自己了....看你會不會反對....當人父母親都是為自己子女好為出發點 因為她們吃的鹽比你吃的飯還多.竟然,不知珍惜生命,讓白髮人送黑髮人。該罵最傷心的還是雙方的父母親
妳們想法太單純了.這二個人根本不懂愛.其中一個一定是被殺死的,另一個在自殺.你覺得是愛嗎?現在的人只想得到跟傭有.得不到就毀了她.而且還發生在18歲少年身上.今天,如果同意讓她們在一起.年紀比較大後,發現不合,他就把妳們全家殺光.如果有一天,他看到她跟其他的男生在一起,是不是也把對方殺了.不正常的二個家庭.生了二個不正常的人,發生了不正常的事情,產生了預期的結果.我想對我門正常人而言,不需要去討論這不正常的問題.
kisc08572 wrote:等你成為人父 再來講...(恕刪) +1我不奢望子女娶嫁身分背景比我高太多的人家(很辛苦)但是至少要跟我差不多就算真的沒錢沒地位也沒關係,至少不要是瞧一眼就知道是廢柴的人(以我的價值觀)因為我知道,愛情會蒙蔽一切(絕對會),而且隨著年齡增長,對愛情與麵包的看法一定會改變
還真的是女方想分了,男方不肯,先殺人後偽裝成殉情咧……說真的,會想帶著自己女兒一起死的未來女婿,我也寧願不要。又不是在演羅密歐與茱莉葉,而且他們也沒有笨到無腦殉情,只是計畫失敗才會悲劇收場,無法在一起就要死的作法也是典型的不成熟表現。
發文的樓主:首先,您確定這案件真的是[殉情案]?據新聞報導(可信度多少要確定)警方已經認為這案件已經列為[疑點重重]的案件了唷!但是,話說回來,要是確定是男子先殺女方,而後自殺。我想,您這標題是否要重新改掉呢?小弟認為:現在結論有兩種,一是真殉情,二是先殺人後自殺..要是第一項,那還真的是雙方家長都得好好檢討。。若是第二項,先殺人後自殺呢?該如何解釋?難道您也說[自由戀愛],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樣說或許對往生者 不敬)如果當初要是[食古不化]的家長反對成功,讓這場[自由戀愛]適時結束掉,那麼...會不會就這樣少掉一條冤魂?現在讓我看清楚事實的是...女方已經離開這世界,警方朝向[死因疑點重重],這是大家看到的事實啊!而您現在看到所得知的事實又是如何?我想,大家都不是[李組長],眉頭再如何深鎖你也不知道真相,當然包括我也是,這種事情當然要交給專業的來吧,我只是把我現在看到的消息po上來與大家討論而已。要是偵辦出來的結果,與[殉情]事實不符,而是他殺呢?這[事實]是您這篇發文[又有人在情人節殉情,自由戀愛的時代,各位食古不化的古代家長們看清事實吧!]承擔的起的嗎?或許我是[認真]了點,不過,唯恐天下不亂的文章,或許是有這麼缺德了一點,我想,一切還是靜待偵辦結案再下定論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