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懂法律,不過基本的道德是有的
不論是襲乳10秒 摸下體2秒
而導致被害人有不舒服的感受並主動報警或呼救
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
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將他們定罪?
當然前提是應該依照風俗人情 這樣的性侵行為不會被社會所接受吧?不論是何種理由

愛偷懶
說了這麼多也討論夠久了

好像這些判決並不會因此改變

有問題的法官也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

似乎只要是官方決定的事, 不管對錯都不必負責, 即使民間反對的聲浪一面倒也無法改變, 難不成"民主"是假的?

更新一下資料囉~

性侵未滿7歲童 至少要判7年!

最近一連兩件惡狼性侵幼童獲得輕判引起社福團體抗議,28萬網友連署開除法官,最高法院作出最新決議,未來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一律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以上,至於7到14歲兒童部分,除非證明被害兒童同意性行為才能改判3-10年,大部分民眾還是認為判太輕,被害人年齡不該有限制。


  媽媽的手緊緊牽著寶貝,不要孩子受傷,游媽媽以同理心,同情被性侵的孩子,批評不能只以孩子的年齡七歲來區分,色狼該判幾年關幾年,宮刑也許不人道,但是被害兒童性創傷的痛,外人是無法想像的,有多少小女孩就像這個布娃娃一樣,遭到殘忍的性侵害,又有多少小女孩捲曲在黑暗的角落,偷偷哭個不停。


  現在兩件惡狼性侵幼童獲輕判案引起社福團體抗議,28萬網友連署開除法官,為了平息眾怒,最高法院作出最新決議統一見解,未來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一律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以上,至於10年全國各法院即日起一體適用,但是大部分民眾卻還是不能接受。


  不禁要問,法官輕判被告,究竟是保護被害人還是保護大色狼?正義聯盟將號召白玫瑰運動,9/25走上街頭抗議,白玫瑰象徵天真純潔小朋友,誰忍心讓性侵犯就像這樣一層一層,剝去他們純潔的靈魂。

很好,醬以後管你行為審還是法律審,再白目就是被噹!!
所以你說說看,會吵的小孩是不是比較有糖吃?

今天如果不吭不鬧,最好是最高法院會主動納入考量機制。
鄉愿!! 後知後決!!( 不過比不知不覺好~ )


拒絕恐龍法官! 925凱道怒吼

 最近接連發生三起法官輕判性侵幼童的案件,民眾不滿的聲音,已經讓社會團體和網友們集結起來,準備號召十萬民眾,在九月二十五號走上街頭,呼籲抵制恐龍法官,並且修法來保障幼童,遊行當天,還要人手一隻象徵純潔的白玫瑰,用白玫瑰,鋪滿凱達格蘭大道。


  小孩,是每個父母心中的寶,無憂無慮的孩子,就像潔白純淨的白玫瑰,沒有任何一絲汙點。但是,性侵犯就像這樣,一層一層,剝去他們純潔的靈魂,讓他們幼小的心,慢慢凋零。這些陰影,可能幾十年都難以揮去。法官,你聽見了嗎?小女孩說的不要,是真的不要啊,性侵女童怎麼可以如此輕判。


  下下禮拜六,9月25號,社福團體和網友們,準備號召民眾上街頭,帶著象徵純潔小孩的白玫瑰,十萬人,十萬朵玫瑰,鋪滿凱達格蘭大道。這一次,希望法官能真的聽見。

沒事不妨考慮參加,這種聲音就是要大聲政府才廳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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