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案件目前看來顯然有問題但是有關 摸奶X秒無罪論顯然是謬誤因為在公開場合伸出鹹豬手 是一種性騷擾的行為檢察官依據"強制猥褻罪"將其起訴 但是最後法官依照"摸十秒不算強制猥褻"所以無罪其實不但合乎合法 更合情合理因為那個狀況其實是典型的"意圖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此罪為告訴乃論所以法官當然不能判決強制猥褻罪 但又該狀況是屬告訴乃論難不成法官要變更罪名!?這次的狀況顯然這法官有問題 但是看到一堆人一直舉出"襲胸十秒無罪"其實應該說"襲胸十秒不算強制猥褻" 但是該行為是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此次事件顯然法官出了問題 而襲胸事件顯然檢察官出了問題我絕對不是要幫法官護航說怎樣的 但是人民要理性針對看到的狀況省思 並用我們的力量改進 有些事情名擺在眼前 不要裝瞎但又有些事情並非我們想得如此
Vincent Chen4028 wrote:這次的案件目前看來顯...(恕刪) 其實不管引用什麼法條~那是法官的專業,一般人民當然不會那麼清楚我想大家在意的是~~引用法條引用到最後 .........這些人到底判了什麼罪?????
既然正當途徑-司法都讓人失望至此~~或許~以後直接動用"地下司法"來解決會比較有用~~司法~~我想只是隨便說說的東西~~根本沒有作用~~還是私刑比較有遏阻性!!!別說什麼法律會制裁~~這個在才是天大的笑話吧!!!
Vincent Chen4028 wrote:這次的案件目前看來顯...(恕刪) 果然有專業的出來說話了當時那襲胸案的結果我看記者也沒啥興趣追... 光報導片面出來獲得"人氣"就贏了 事實上後來那個行為人也有被判罪,但誰有興趣繼續追呢? 罵法官都來不及... 那次的法官真衰小這種意識操作人氣的東西真的很有趣,能看出多少人會隨著媒體起舞,一方面大家都說"我絕對理性判斷!"甚至某些媒體出問題的時候開始大罵"媒體造假!"事實上仍繼續被媒體洗腦
skywuhome wrote:這就是我們的法官喔!書都讀到哪去啦!真是OOXX 吉法師 wrote:法官大人以前不知道是受什麼教育的讀書讀到咖架啪 zzzchen wrote:這樣說的話,當女童長大開始繳稅時,也差不多是那個法官退休的時候...天啊~想到就... 看起來好像法官有問題....自己的小孩還是自己顧好不要找什麼牌友幫忙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