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012336 wrote:我該怎麼懸崖勒馬...(恕刪) 那女的不是說玩玩嗎?怎麼樓主自己陷下去了勒?還另發個文,說一夫一妻制違反生物法則?是你陷下去了吧?搞不好你的同事是真要玩玩,並沒要和你長長久久啊,你是不是自己想太多了啊
上吧+100000000看了這麼長的一篇回應,以及你讓我感覺你真的很想上她,就上吧~反正你也沒有什麼顧念的的不是嗎?都這麼想上到在居然還在左右為難到不知道該怎麼辦,家裡的老婆算什麼?反正心裡都沒有她了,還考慮什麼呢,上了再說吧!!記得寫心得報告喔...要是我,我才不會上咧,女王才是最棒的呢^^
tb012336 wrote:女王也知道公司有這樣...(恕刪) 你會害怕代表你對家中那個老婆還有情在,試問角色互換你受的了嗎?受不了就和她保持關係比較妥當不然要是在公司內傳開,是陪了工作又陪了一個家庭,你覺的一時的"小頭爽快"換到上面的前因後果值得就衝,因果論不是不存在,只是時間未到,做事這麼不坦然心裡應該是很害怕的!我想你應該不覺的這樣是有趣的!
tb012336 wrote:對方暗示過玩玩......(恕刪) 你覺的吸毒的人,在吸時第一次新鮮會再有第二次,第三次....一直到陷入無法自拔之地,等他要跳出時已經回不了頭,你要陪上你的家庭和人生,版上大大們也都說了,什麼才是正確的路,你呢?做了什麼回應?給你一點法律常識配偶之一方精神外遇,或與人發生一夜情,是否構成通姦罪 ?按刑法的通(相)姦罪,必須是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方與他方以外的人發生性交行為。而所謂「精神外遇」,係指肉體接觸以外的感情外遇,與法律所責難的「肉體外遇」不同,縱使他們在精神上、思想上、言語上、文字上有出軌甚或性愛的表現,只要他們沒有發生真實的婚外性交行為,仍然不能成立刑法的通(相)姦罪。通姦罪是在處罰有配偶卻與人通姦之行為,相姦人並不限於良家婦女,即使是娼妓,亦不阻卻構成要件的成立。所以配偶花錢嫖妓也將構成通姦。亦即通姦罪的成立與是否花錢無關。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若與未滿十八歲之男女以支付代價的方式發生性交行為(援交),則可能觸犯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