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上你老婆晉級的很快~變聰聰了.(該不會也在看01吧???)
可以理解板大的憤怒,但也感覺版大對法律的認知沒跟上想要做的事情
網路貼出與影響名譽相關的個資,足夠構成訴訟的證據
加上你老婆打算對你提出毀謗...我個人建議...不要擴大對自己的傷害
(你打算走的...都是民事訴訟...很貴)
我只是好奇~你沒打算問一下你自己的岳父岳母怎麼看待女兒紅杏出牆的事情嗎?
親友間的私了壓力是大過於公眾撻伐的(公眾畢竟只是看戲心態居多)
法律上的部份(我不是學法的...先聲明...如果講得不對~請其他先進糾正)
證據分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按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
並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應包含在內。
所謂間接證據,係指其所成立之證據,在直接關係上,雖僅足以證明他項事實,但由此他項事實,本於推理之作用足以證明待證事實者而言。
所以~未經宣告而密錄的影音檔、通訊資料或圖片,只要夠具體~就足以為証
(但秘密錄影或錄音已涉及妨礙秘密罪罪<-這是刑法...不好玩唷)
加上如果版大一直以"找證據告死妳"的對話方式,要錄到的機會等於0...
但如果是從相關人等蒐集來的證據(與岳父母、同事、手帕交討論的內容錄音...或是...對方偷吃日記...)
充分到直接顯示...老婆偷吃...大概就可以準備打官司
但...法院的部份~應該會要你們先進調解,調解破局、或不願調解才會開庭
但還是一句話~民事訴訟...很貴...而且律師水準差很多...好的律師...更貴
快過年了~對自己好一點,不放過對方也代表沒讓自己好過
我也認同罪有應得,偷吃就要負責
但要對方負責的時候,沒必要把自己賠進去
當對方不在乎你時,也不會因為你難過你痛苦...而難受,難受的只有你自己,跟真的在乎你的親人
告知對方母親這樣的媳婦我們不要了
對方母親竟然歇斯底里的說 妳說什麼 我有再錄音 妳再說一次
聽到這 真是讓人心寒 從頭至尾 挺她女兒 未免有些過頭了吧 似乎還想叫她女兒回來
再說已被別人用過 我也不敢用了 要她幹麻 也會有心中疙搭吧
再者 有一就有二 有二就有三 她這次搞的 正好是第三次
前兩次為精神(或許是被我提前發現~才沒變肉體)~我皆原諒
我只有破口大罵 雖然 難聽但還未動手 (也是她自找的~我已盡量控制情緒)
事情至今 丈人 都未發言 似乎感覺 丟人現眼 無顏面對我們這邊
旦不知真是如此 還是又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
我已經慢慢放下了 反正事發至今 她損失
屈臣氏 年終 + 6個以上同事感情 娘家 那邊親戚 全都以此事為恥
外加現在 放在我家的摩托車 現在又傳訊息告訴我 男的跑了 要告 要打 隨便我去找
而我 少發放 好幾包紅包 省了一筆 現在最擔心的事情是 70多歲外婆
一直想當 "阿祖" 還養好雞 要殺坐月子用 真不知道該如何告訴她
個人積分:330分
文章編號:17469653
不管是法官判還是自己和解,沒有花個上百萬通常很難息事寧人,
因為你睡了人家的老婆,就是跟對方老公為敵,
你想人家會對你善罷干休嗎?何必去招惹這種事情。
事後將所花的金錢除以打砲次數,你會發現單價其實很高,
還不如坐飛機到大陸的KTV酒店來得划算,只是要注意衛生就是了。
男人的弱點就在不管是否女人自己寂寞而接受引誘,
東窗事發後女人只要哭一哭,數落男人的錯才導致她出軌,
以此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而男人就一定逃不了責任。
以前雖然也有機會搭上人妻,無奈自己膽小怕會傷害人家老公而不敢進一步行動,
現在想想還好沒做糊塗事,不然會發生什麼事情還不知道咧。
沒有性伴侶的話,想要解決生理需求就去找門路或是五指姑娘,但要記住不要碰已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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