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還要填這個
表格有需要填的 可參考
https://www.roc-taiwan.org/uploads/sites/99/2021/12/交往經過書1.pdf
跨國婚姻文件:
在跨國婚姻申請中,特別是當一方為外籍人士時,移民機關可能會要求提供「交往經過書」,以確認雙方關係的真實性。
這份文件詳細記錄了雙方認識、交往的過程,包括時間、地點、事件等,作為審核婚姻真實性的參考。
例如台灣居民與越南居民結婚,在越南的台灣辦事處,會要求雙方提交交往經過書,以確認雙方婚姻的真實性。
簽證申請:
在某些國家的簽證申請中,如果申請人以伴侶關係為理由申請簽證,也可能需要提供「交往經過書」作為關係證明。
其他情況: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涉及財產繼承、法律訴訟等,也可能需要提供「交往經過書」來證明雙方的關係。
「交往經過書」的內容通常包括:
雙方如何認識的。
交往的詳細過程,包括時間、地點、事件等。
雙方關係發展的歷程。
可以證明雙方關係真實性的佐證資料,例如照片、通訊記錄、共同旅遊的證明等。
總而言之,「交往經過書」的主要用途是作為一種關係證明文件,用於確認雙方關係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