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直接回答我的疑慮

我有看到新聞上有一個條件是「只要有因為疫情而影響到薪資收入變少的,可以申請補助」?

我另一半是做餐飲業的主管,因為他們店是做燒肉店只有內用,所以當疫情爆發說餐飲都不能內用時,她就開始放防疫假。
雖然另一半她不是完全沒有薪水,但也確實因為疫情放假關係,薪水至少少了一半。
我們一起在外租房子,所以收入減少對我們來說蠻有壓力的...(關於租屋補助我們也確認無法申請)
而我所知道的她108或109年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勞保投保金額好像就在2萬4左右、家裡不是中低收入戶。
1.想問她這樣是否能申請所謂一萬元的紓困補助?
2.現在紓困貸款是不是已經額滿無法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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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額外的小問題
我有看到政府說會補助受影響的行業,好像有包括餐飲業。

1.我知道另一半他們公司因疫情無法開店營業虧損很多,所以他們公司是否能夠申請?
2.因為我看到上述有說到「企業領得補助款,可以運用於相關營運支出、租金及人事費用等...」如果他們公司能夠申請這項補助款,政府是否有強制規定須撥出部分費用給員工?還是公司能夠完全自行運動所領取的所有補助款?
以上~
先感謝願意回答小弟這些問題的大大們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