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與朋友閒聊,有聊到『存股』的話題
其中提到『可扣抵稅額減半』後,是否該繼續存股?
因友人綜所稅是繳12%以上,
所以他直接說若不考慮存F股,在『期待能填權息的機會』與『直接因領股利而多繳納的稅金』選擇中,
他寧可放棄存股。
舉例來說,
他持有某檔可扣抵稅額為20%的股票100張,今年預期配發5元現金
參與除權息後,雖然可以領到約49萬(扣二代健保)
但是所得稅也要多繳好幾萬(而且有機會上攻綜所稅20%的級距)
且沒人能保證一定能填權息。
想請教各位,如果站在『存股』的一方,友人的論述哪裡有可以修正的呢?感謝賜教!
以長期投資的觀點看, 填權息應該不需要看得太重, 公司能否長期穩定地獲利,
甚至獲利能力持續成長反而較需要觀察. 當然這因人而異, 我不能否認市價是
一個變現的參考, 當急需用錢不得不賣股時, 市價就很重要.
有時填權息的期望是不切實際的, 例如公司某年處分了一部分閒置土地資產,
也因為處分時房地產價格不錯, 獲得驚人獲利, 並決定將此部分獲利以分紅方
式回饋股東, 但若此一處分獲利總額遠超過公司平常的營運能力, 那可預期的
次一年度期末結算時, 就不可能有如同前一年那麼好看的收入, 既是如此, 那
多半也不能期望次年除息後能填平, 因為那是一次性的收入, 次年也沒資產可
以再處分, 公司的收入強弱就會回歸到原本的營收能力上, 這種情況填不了息
算是相當正常的, 此時沒填息也不表示公司就有什麼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