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修正案初步通過,未來改建需全部住戶同意,否則需採取權利變換。(跟現在看似差異大,但效果未知)重點在於,購預售屋者權益因為建商處理有"瑕疵",未來採權利變換實施的都更案,須在建築物全數拆除後才能夠辦理預售,違者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罰很小)"也就是:1.未來不能沒權利就先偷賣預售屋(權利)。2.真的剩下1點點釘子,就偷拆花500萬了事。3.住戶真的不搬...那就放棄。詳細規定請自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