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申報戶300萬元
每年單一戶賺300萬,他一定是大戶或主力他賺一倍至少成本也要300萬
而且如果他真的是單一戶頭,想必他也不是主力,頂多是中實戶,因為主力都用人頭戶,既然他是中實戶,他應該也不會一年直接砍他的股票超過300萬吧讓他來課稅
成本認定:依原始取得成本按先進先法認定,但10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上市(櫃)股票,得依101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興櫃股票為成交均價)與原始取得成本兩者孰高認定
成本:假設1.主力現在成本為10塊在101/12/31最後一天之前拉高到100塊,他的成本就變100塊利差就高達90塊
假設2.主力現在成本為10塊總不可能殺到剩2塊以為可以用1塊成本取得再拉高賣吧!!
大股東不可能在現在賣掉在等真的下跌102年再買回來如果再買回來他的這會會使他的成本變高
拉高到100後呢??
盈虧互抵:上述證券及期貨、選擇權之交易損失得於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 除不足者,得於以後3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
主力假設均價在50塊全賣出,那代表甚麼呢?? 他賠了50塊,三年內可抵稅
營利事業
自基本所得額扣除之金額由現行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
這個對真的專門在股票市場打滾的公司應該是沒差
由現行稅率10%提高為12%,法定稅率由10%~12%修正為12%~15%。
這可就有關係了
最重要的他還要通過立法院 想必的艱困的法案 因為很多立委也有在炒股 新聞上見報的應該不少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明天就見真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