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1年10月24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茂德科技 (5387) 未依規定期限補公告申報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因此對負責人罰款新台幣48萬元。

證期局表示,茂德科技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期限,補行公告申報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第2項及第179條規定,就茂德科技違規行為,處負責人陳民良罰款48萬元。


這樣會不會罰太重呢?一般不是都罰三萬嗎?罰48萬,我好怕他會周轉不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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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要倒了

財報編不出來還是不想編了?
負責人口袋飽飽
這個應該不用擔心吧

你知道你的公司要倒了
我想你應該知道你該做什麼吧

njp3ej03 wrote:
負責人口袋飽飽
這...(恕刪)


壁紙貼一貼吧.....
跟銀行喬帳比較重要,罰的又不痛不養.2008救DRAM的錢不知N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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